口赋是秦汉时政府征收的一种人头税。亦称“口钱”、“口算”。秦时口赋就是“头会箕敛”式的人头税。汉代的口赋是专对7岁到14岁的儿童征收的人头税,每人每年交纳20钱,属皇室收入。武帝时军费不足,口赋起征年龄降为3岁,征收额提为23钱。口赋加重,造成生子辄杀的惨剧。元帝时采纳了贡禹的建议,恢复7岁起征,每人仍为23钱。汉末,个别地方有改自1岁起征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每口收賨布二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