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女,清制,于旗属女子年十四而合条件者,由八旗都统造册,送户部奏请引阅,以备妃嫔之选,或指配近支宗室,谓之“秀女”。
清朝选秀女是从顺治皇帝开始的,从八旗女子中挑选出中意的少女作为内廷的后妃,顺治皇帝的这一作法从此代代相传,成为清宫的一个制度。
秀女选拔分为八旗秀女和包衣三旗秀女,前者每三年挑选一次,后者每年挑选一次,分别由户部和内务府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