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地方长官的属吏,如南北朝时参军、主簿;宋代的签书判官厅公事,司理、司法、司户、录参(录事参军)、节推(节度推官)、察推(观察推官)、节判(节度判官)、察判(观察判官)等。据《宋会要·职官》四八之八:“幕职官掌助理郡政,分案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