缮葺(缮葺)
亦作“ 缮缉 ”。 谓修理房屋、墙垣等。《旧唐书·良吏传下·姜师度》:“六年,以 蒲州 为 河中府 ,拜 师度 为 河中 尹,令其缮缉府寺。”《宋史·李寿朋传》:“ 寿朋 以席为屋,督吏寀缮葺,未数月,复其旧。”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谭九》:“往岁零雨,屋舍倾圮,佐领无力缮葺,老朽无容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