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赁(挽赁)
亦作“ 挽任 ”。 犹运输。赁,通“ 任 ”,挑运。《战国策·赵策三》:“用众者,使民不得耕作,粮食挽赁,不可给也,此坐而自破之道也。” 诸祖耿 集注引 金正炜 曰:“按赁与任通(《集韵》赁作任)。《汉书·地理志》:‘幼者扶老,而代其任。’注:‘任,负戴也。’《贾山传》:‘百姓任罢。’注:‘任谓役事。’《诗·黍苗》:‘我任我辇。’笺:‘有负任者,有挽辇者。’即此所云挽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