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五是个皮匠,专做兽皮加工。他把收购来的生兽皮,用手工制作成熟皮,然后卖给人家做皮衣、皮帽或床垫。这行业虽然辛苦,但技术性很强,早年间在北方是很吃香的。
这天,黑风岭上的黄三捎信让阿五去收兽皮。阿五起了个大早,翻山越岭跑了四十多里路,才在后半晌赶到黄三家。因为这一带山高林密,人烟稀少,常有土匪出没,所以阿五谢绝了喝酒吃饭,只是收下了黄三送的一葫芦自制的烈性酒和几大块煮熟的野猪肉,扛起黄三事先捆好的二十多张兽皮,就匆匆上路了。
哪知阿五上路不久,天就变了脸,先是狂风四起,接着又下起了鹅毛大雪,阿五睁不开眼,直不起腰,只得在一棵背风的大树旁蹲了下来,等风雪小了再走。
可是,风一个劲儿地刮,雪一个劲儿地下,阿五站起来试着走了几次,都让风雪给堵了回来。他想喝点儿酒暖暖身子但又怕喝醉了,被野兽当成了酒菜。在这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想到了那一捆兽皮,这不正好用来遮风挡寒嘛!
他解开一看,大多是野兔、狗獾等小动物的皮毛,但其中有一张,不但很大,而且只是在肚子上开了一条缝,正好是个不折不扣的“睡袋”。
见了这东西,阿五乐了,也不管里面腥味有多重,便一头钻了进去,而且很快就进入了梦乡。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阿五突然惊醒,觉得身子在向前移动,再细细一听,外面还有“呼哧呼哧”的喘气声,他这才知道情况不妙,自己被野兽看中,正在搬回去准备饱餐一顿呢。情急之下,他悄悄地掀开睡袋肚皮上的缝,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在捣鬼。这一看不得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外面的野兽不是一只两只,只见密密麻麻全是毛茸茸的野兽腿,至于是什么野兽,他却看不清。
现在的阿五已走投无路,逃逃不走,打也打不过。等死吗?他又不甘心,决定冒一次险,把这些野兽吓跑。于是他使劲儿一脚踢向野兽,同时学着狼的声音嚎叫了一声。他以为狼是很凶恶的,一般野兽都怕它,这一蹬脚一吼叫,定能把它们吓跑。哪想这些野兽不但不跑,反而一齐扑向睡袋,又是抱又是叫,闹了好一阵后,才又拽起睡袋继续往前移动。阿五心想:这下完蛋,死定了。唉,摆弄了一辈子兽皮,最后死在兽皮里,也算是死得其所吧!
就这样,阿五被野兽拽呀拽,最后拽进了一个黑乎乎的洞里,放在一个高出一截的平台上。阿五知道,用不了多久,自己就成碎片了。可他等了很长时间,却听不见一点儿声响,于是便掀开睡袋的缝口,探出头来一看,哈哈,真是老天有眼,这群野兽一只只都东倒西歪地趴在洞里睡着了。现在不走,还等何时?可仔细一看,不行,洞口趴着好几只野兽,还有两只没睡的守着门,怎么出得去呢?
阿五明白了,这些野兽太累了,要先睡一觉再来吃我。想到吃,他觉得肚子饿得难受,便从怀里掏出酒和野猪肉,准备吃个饱喝个醉,死也好受些,做鬼也做个饱死鬼。他端起酒葫芦正要喝,却又改变了主意:我为什么不把守门的野兽先灌醉呢?于是灵机一动,便撕下一小块肉,再倒上些酒,然后扔向洞口。那两只守洞口的野兽先是一惊,见了那块肉又乐了,可是肉只有一块,野兽有两只,于是便开始了争夺。这一争夺,把所有的野兽都惊醒了,阿五便把所有的野猪肉都撕成小块,倒上酒扔过去,满足了野兽们的需要。野兽们从来没有喝过酒,这自制的烈性酒酒劲儿又特别大,不一会儿就把它们醉得东倒西歪,没过多长时间,一只只都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呼呼”大睡起来。
这时,天已开始放亮,阿五才看清,原来这是一群狼。他再细看自己做睡袋的那张兽皮,只见额头上有几道白毛,构成了一个“王”字。闹了半天,原来这是一张狼王皮呀!他喜出望外,但又不敢多耽搁,急忙抱起狼王皮,出了洞,匆匆下了黑风岭。
一路上,他又想起了许多关于狼的传说。他知道狼是群居动物,狼王在狼群中具有绝对权威,它不仅活着时对狼群发号施令,而且死后依然受狼群顶礼膜拜,一旦发现狼王皮,狼群便奋起保护,因此狼王皮就成了宝贝,据说穿上它走兽不敢近身,猛禽不敢低飞,连鬼也躲得远远的。
阿五怎么也没想到,这样的宝贝居然会落到自己的手里,真是运气来了推不开,天助我发大财呀!于是他回到家后,就急不可耐地向邻居炫耀自己的宝贝,并且还天花乱坠地大吹了一通。不用说,这狼王皮的故事很快就一传十、十传百地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