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震惊湖南的征兵舞弊案

[ 历史故事 ]

1942年,中国的全面抗战已是第6个年头,进入了战略相持阶段,也是最艰难的时期。国民党的正面战场节节失利,兵员损失惨重。为了支持旷日持久的战争,急需加大兵员征集力度。然而,由于国民党政治腐败,“前方吃紧,后方紧吃”的现象层出不穷,一批国民党官员利用兵员征集之机,敲诈勒索,鱼肉人民,中饱私囊。

这一年,湖南攸县出现了县、乡两级官员相互勾结,敲诈勒索人民的特大征兵舞弊案,震惊了全省乃至国民党中央上层。

1942年12月,负责兵员征集的攸县团管区司令部下达了下年度攸县征兵任务。为完成任务,县政府会同县国民兵团、国民党攸县党部联合召开年度征兵会议,与会者有各乡(镇)保长、县兵役协会委员、优待委员会委员、常备队队长、预备队队长及县政府有关官员。

会上,团管区司令部派员到会讲解兵役法令,县长谭友谷宣布各乡镇应征任务,并要求各乡镇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倍人员为预备役。

会后,为督促任务完成,县政府派出14名人员分赴全县各乡镇督征。为首者是县国民兵团的三名团副李济寰、李剑锋、文明初,县政府军事科科长周后济。督导员握有应征对象缓征或免征之大权。

然而,刚下乡没几日,县政府军事科科员兼夏泉乡督导员谭梅源就遇到一件蹊跷事,夏泉乡乡长肖白生硬塞给他一个红包,打开一看,竟是14400元法币,并附上一张应征对象免征或缓征名单。谭梅源是一位良心未泯的热血青年,当即严词训斥了肖白生,随后向茶醴师管区司令部检举了肖白生的贿赂行为。谭梅源的这一举动,竟牵出了一桩骇人听闻的惊天大案。

谭梅源的举报,引起了茶醴师管区司令部的重视。经初步查证,参与征兵的官员几乎都有受贿索贿的嫌疑。这可是件非同小可的大事件!于是,师管区司令部将案件上报至湖南省军管区司令部。面对抗战的严峻形势,在各界的关注与压力下,军管区司令部要求彻查此案,并组成专案组来攸县查办。

查出来的结果令人瞠目结舌:全县21个乡镇,居然有11个乡存在受贿索贿现象,县政府派出的14名督导员,有9人参与受贿索贿。县国民兵团团副文明初勒购平价米8758斛,转手倒卖后获巨额暴利;县国民兵团团副李剑锋在枫仙乡督查期间,对顶替壮丁行为不予追究,得贿赂万余元;县政府军事科科长周后济勒索32000元;县政府指导员陈虞韶在大沧乡、明月乡任督导员审核壮丁时,在无证者名单上分别加以圆圈、墨点疑问等符号,壮丁不明其意,惶恐万状,遂各自在保、甲长的引荐下,以夫马费名义行贿,希图缓征或免征,于是陈虞韶在短短的几天内受贿39600元;县政府指导员易树滋在鸾山乡收取贿赂13600元;县政府科员贺明月任龙翔乡督导员,他伙同该乡乡长陈持生先后向3人索贿4500元。

上行下效,县政府官员收取贿赂如此明目张胆,乡一级官员则更加变本加厉,肆无忌惮。他们挖空心思,巧立名目,榨取钱财。渌田乡乡长王甲荣于1942年农历八月四日,拘留村民单蔡民,认为其非独子而属应征对象,索款900元;中秋节晚,他率人突然冲到村民袁万生家,将袁万生绑至乡公所,声言其弟是逃兵,勒索1000元;9月以购置1100顶国民兵军帽为名,强令全乡164甲,每甲交款100元;10月,以为本乡制警服15套为由,侵吞公款1970元。11月发国民身份证,以第八保免役壮丁陈腊仔迟到为由将其捆绑,责令交1000元,经再三哀求,最后出560元了事。

渌田乡保国民小学校长蔡时瑞行为更是令人发指。他充任乡公所督征员,1942年农历十月,先后两次率人将聋哑人蔡伯华、蔡雪文抓至乡公所,要求两人分别交3000元和1000元,否则去当兵。两个残疾人本就贫困潦倒,哪有钱打点。于是,两人一直被蔡时瑞关押,最后在监所死亡。

经查,除王甲荣外,夏泉乡乡长肖白生、云蒸乡乡长易茂松、马鞍乡乡长刘奉先、新江乡乡长刘镇亚、枫仙乡乡长刘希杜、龙翔乡乡长陈持生、鸾山乡乡长吴大中、明月乡乡长龙图献、大沧乡乡长陈茂林、大同乡乡长尹德强均有受贿索贿行为。

至此,案件似乎真相大白。于是,茶醴师管区司令部密令攸县政府,将涉案人员拘押至师管区司令部听候审判。然而,攸县县长谭友谷却迟迟按兵不动,致使泄密。县军事科科长周后济、国民兵团团附文明初、县兵役督导员罗培源、夏泉乡乡长肖白生、云蒸乡乡长易茂松、马鞍乡乡长刘奉先、新江乡乡长刘镇亚、枫仙乡乡长刘希杜等8人闻讯后畏罪潜逃,国民兵团团副李剑锋被关押在茶醴师管区司令部,关押期间畏罪自杀。

1943年6月,湖南省军管区司令部、湖南省保安司令部组成合议审判庭,对攸县征兵舞弊案进行宣判。判处渌田乡乡长王甲荣死刑,剥夺公权终身,追缴赃款12870元;判处县政府指导员易树滋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没收赃谷50担;判处县政府指导员陈虞韶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追缴赃款39600元;判处渌田乡保国民小学校长蔡时瑞有期徒刑10年,剥夺公权5年;判处龙翔乡乡长陈持生有期徒刑7年,剥夺公权5年;判处枫仙乡乡公所户籍员陈德芳有期徒刑5年,剥夺公权2年,追缴赃款500元;没收夏泉乡乡长肖白生贿赂款19400元。

这些罪犯受到刑事处罚,实在是罪有应得。但是,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攸县县长谭友谷,却仅仅是被免职。1943年11月,国民政府监察院院长于右任签发通报,认定谭友谷有违抗命令、纵放犯案人员脱逃且有串通舞弊之责任,决定追究其违反公务员惩戒法之责任。

然而奇怪的是,刚刚在攸县被免职的谭友谷,不知打通了什么关节,不久居然又坐在了益阳县县长的宝座上。一桩震惊湖南的兵役舞弊案,竟以大多案犯潜逃、主要责任人不被追究的结果而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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