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爱,迟早是要还的

[ 现代故事 ]

最近有点无聊,很喜欢看地方台的法制频道,因为里面总有些稀奇古怪的案例。

  那天的主人公是一个残暴的二缺青年,竟然用汽油把女朋友点了——其实这种事情已不鲜见,只是这青年对自己的暴行太振振有词:“我太爱她了,不能让她离开我。我现在依然爱她,我原本只想毁了她的容然后就没有别的男人喜欢她,她就可以永远和我在一起了……”然后,他开始涕泪横流地倾诉这些年爱女友的不易,他什么都给了她,在外面辛苦打工赚钱,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所有的钱都给她,所有努力都为她……可是……

  凡事就怕这个可是,可是到最后,她却还是跟别人好了,还好得那么坚决,不管他怎么请求恳求哀求,她都非离开他不可。于是,他泼了汽油,她凄惨丧命。

  青年有张悲哀又略显茫然的脸,眼神甚至是无辜的。他到最后都不能明白为什么他付出一切去爱的人非要离开他。而他已在黄泉路上的女友,想来更是不能明白,那个对她俯首帖耳、唯她命是从的绵羊般的男人,为什么忽然就变得禽兽不如了?

  这举动,不是禽兽又是什么?

  于是我说,这混蛋,好禽兽啊。

  凑巧那日男友闲来无事,也跟我看这档无聊节目,听我评论完他“禽兽不如”的同性,瞥我一眼,禽兽固然禽兽,可那女人也有错的。不带这样耍人的,不跟人家就别贪人那么多。人家就差把命给她了,她把人当抹布一丢,让人家人财感情面子全空,男人谁受得了?

  他这理论,令我在瞠目结舌后,为维护女性利益果断和他大吵一架。但吵过后,我不得不冷静地重新梳理这个问题。

  其实男友说得不错,禽兽固不能同情,但这女子的丧命,自己却是要承担一点责任的,她被爱得太大意、拿得太心安、丢得又太绝情,所以忘记了“拿了人家的迟早要还”这个适合于万事万物的浅显道理。

  当真没有什么是应该的。全天下,可能除了父母对子女或个别懂得感恩的子女对父母,就再也没有哪种感情是只愿付出不求回报的了。兄弟姐妹之间尚且不可,更别说爱情或友情。这个问题,是恋爱伊始双方当事人心里就要很明白的:你接受对方的爱,就要时刻提醒自己拿出一些属于你的来回报,即使不能对等,也不能只收不放,更不能觉得理所当然。

  浅薄的女人才会这样说,谁让他爱我,他愿意的。

  他是愿意,因为所谓的爱,他愿意为你鞍前马后、风餐露宿甚至当牛做马,把你捧为公主把他自己放到尘埃之下。但他的愿意背后是有潜台词的,虽然他不要求你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他,可是他会要求你对他忠贞、对他依赖、对他不离不弃。天使的爱才会无私到不求任何回报,可这世上,能长出翅膀的人真的太少太少了,再英俊的相貌下也有一颗凡俗的心,也脱离不了五谷杂粮滋养的现实的俗气。非把他放到天使的高度,非活该他爱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那天使早晚也会变成魔鬼。

  这被焚女子是个太悲哀太惨烈的例子,悲愤和惋惜之余,作为女人,我们还是要时时提醒自己自知和自律。要知道没有人天生欠我们的,对我们的好不过是偿还。相反,所有的给予都是别人对我们感情的恩惠,要懂得感恩和回报。如果自知回报不起,那就干脆不要接受,或者接受时提醒自己,有多大偿还能力就拿人多少好——一个用语言爱你的人,要的是你的笑颜;用行动爱你的人,要的是你的真心;拿命来爱你的人,要的是你的笑颜加真心还有你的一辈子。女人一定要量力而行,掂量一下能还起多少,即使不能绝对对等,也要大差不差,以免只拿不还,最后利滚利地就无法还清了。

  所以,就算爱到昏天暗地,就算对方海誓山盟,我们的理智还是不能丢的。相比于爱情而言,安全地活着才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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