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行的“指引”

[ 历史故事 ]

武则天时期,时任监察御史的娄师德到陕西去巡视,吃饭时上了一盘羊肉。这在当时可不是小事,因为武则天颁布了《禁杀令》,禁止任何人屠宰禽畜。于是娄师德问:“朝廷严禁屠杀,怎么会有羊肉?”厨师回答:“这只羊是豺咬死的。”娄师德哈哈一笑说:“这只豺太懂事了。”接下来开始与其他官员共同享用。一会儿,又端上来一盘鱼,娄师德又问怎么回事。厨师回答:“豺又咬死了鱼。”娄师德笑道:“为何不说是水獭咬死了鱼?”于是厨师马上按娄师德所说改了口,接下来娄师德与其他官员开始吃鱼。

监察御史具体负责监察百官的履职、守纪等情况。陕西地方官员杀羊杀鱼搞招待的行为是当时法令所禁止的,查处是其履职尽责的内容。所以娄师德言行的可怕之处,不仅在其对这种违法违纪行为的视而不见不管,更主要的是其作为一名监督者,却主动引导违法违纪者如何去规避法令制裁,使违法行为合法化。

因其职责包括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娄师德的“开脱”算是内行“指引”.类似事情在古代并不少见。曾听闻这样一个故事嫌疑人就由故意犯罪变成了过失犯罪。

就是现在也有一些类似的事,不同行业形形色色的“娄师德”们,在利用自身“内行”的特长做着“指引”.比如说个别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和会计师帮助偷税漏税的企业找避责之法;个别法律工作人员会指点违纪违法行为人如何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个别律师会点拨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怎样规避才能做到减轻责任;个别负责拆迁征地的工作人员会告诉被拆迁或被征地人员如何多套取国家的补偿款……

这些“娄师德”式的内行“指引”,表面上是教唆行为,即使够不上犯罪,也一定违纪违规。也正因其是“内行”,这种“指引”的危害性更大,甚至可以让那些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变得合法合理合规,导致查处这些行为时,往往需花费更多更大的成本。

不过内行的“指引”无论多“精妙”,根子上毕竟是歪的,只要加大查处力度,是不难发现“指引”的真正面目的,是掩不住其违法违纪违规的本质的。比如那头羊和那条鱼即使是娄师德强调为豺咬死的和水獭咬死的,那为什么豺和水獭自己却不吃,即使豺和水獭不吃,那羊和鱼的身上也应该留有伤痕……只要多提几个类似的疑问,就不难掌握事情的真相。

娄师德的故事还告诉人们,“指引”大多是内鬼才能做,所以常常连着“灯下黑”.因此较其他违法违纪违规更应该严厉查处,坚决不能让职能变色,不能让法律法规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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