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三月的一天,阿海要将新划的一块宅基地填土加高。他花钱请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来拉土,同时还请来老徐和另一位邻居老杨帮忙往车厢里上土。
不过,老徐和老杨说好只是义务帮工,不用支付工钱,只管早、中、晚三餐。
那天中午,眼见一车厢土已经上满,司机却因闹肚子去厕所了。老徐以前也开过手扶拖拉机,为了不耽搁时间,他就主动对老杨说:“干脆我来帮忙将这车土送过去。”说完,就自己驾驶拖拉机径直往新宅基地去了。
然而,此时宅基地上因为填土,形成了一定坡度,老徐开着拖拉机往上爬时,不料车头翘起,一个侧翻下去,拖拉机的车把将老徐的左胳膊压住,疼得他大呼救命。周围的人赶紧将老徐送到了医院。经诊断,老徐左胳膊骨折。因为是为自家的宅基地拉土受的伤,阿海替老徐预交了五千元的住院费。
过了段时间,老徐要出院了。在办理出院手续时,除去阿海预交的五千元,还要掏四千多元才能结清住院费。考虑到这次受伤,自己确实也有责任,老徐没有再找阿海要钱,自己把余款付清了。
老徐出院后,阿海也来探望了他,却始终没有再提住院费的事。老徐的家人开始埋怨开了:“好生生的人给他帮忙受了伤,误了工影响收入不说,他阿海连住院费也不付全,真是太不近人情了。”
听了家人的话,老徐看看自己提不起劲的左胳膊,也越想越来气,于是他来到阿海家,要求他承担全部住院费。
阿海很干脆地回答说:“我请你是帮忙上土,又不是请你开车,你擅作主张把自己弄伤了,怎么好意思要我出全部的医药费呢?”
老徐也不服气:“如果你不找我给你帮忙,我能受伤吗?”
阿海说:“实话对你讲吧,我也打听过了,这事我根本就不用赔钱,那五千元我都出得冤枉,如果你胡搅蛮缠,我可以去法院申请要你返还。”
老徐咽不下这口气,便一纸诉状将阿海告上了法庭。
可是让老徐失望的是,法院经过审理后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则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如何区别义务帮工与普通帮忙的界限以及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