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9年(宋孝宗淳熙六年),有一天,洪迈发牢骚讽刺本朝死板的人事制度。他愤愤不平地向我们投诉:
淳熙六年,予以大礼恩泽改奏一岁儿,吏部下饶州,必欲保官状内声说被奏人曾与不曾犯决笞,有无翦刺,及曾与不曾先经补官因罪犯停废,别行改奏;又令供与予系是何服属。父之于子而问何服属,一岁婴儿而问曾与不曾入仕坐罪,岂不大可笑哉!
——《容斋随笔·卷第十六·吏文可笑》
[译文]
我因为大礼恩泽,要给一岁的儿子保官,材料送到吏部后,他们把材料转给我所在饶州的有关部门,并要求我在保官的材料内说明以下问题:被保人有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是不是曾经补官过又被罢免了。我只好把这些材料补齐交给他们。不料想,吏部又要求我说明:被保人和保人是什么亲属关系。你们说好笑不好笑,组织部门的官僚化居然到这种地步,我们是亲父子,而他们却问我是什么关系。我的儿子是个一岁的幼婴,而他们却问他是否曾经做过官犯过罪!真是让人笑破了肚皮!
大宋的吏部确实该批评,这样简单的事却繁文缛节,真让人不通气。但组织部门也有苦衷,他们也是例行公事,如果不认真,有些官员浑水摸鱼怎么办?读者马上会反问:连一岁的孩子都要保官,难道当官就是你们官员之家的专利?确实是这样,大宋王朝有个“荫子”的规定,这个“荫子”就是,高级官员的子弟不经过学校的考试就可当官,有些甚至还是怀抱中的婴儿就委派了,就如上面洪迈的儿子一样。范仲淹看不下去了!他做宰相的时候就进行了小改革,注意,是小改,不是大改,大改他绝对吃不消。他只是淘汰了少数官员,限制“荫子”的数目,这种限定是:要求确实有儿子(想必没儿子的也拿亲戚冒充),而且必须年满十五岁才做官。但就是这小小的变动,就引来了大不满,范只有立即辞职。改革不能触动太多的既得利益者,就如洪迈,也算开明人士了,可是,大家都可以享受的我为什么不能享受?!不仅如此,你们做得不对,我还要批评!
自汉以来,官曹冗滥之极者,如更始“灶下养,中郎将,烂羊头,关内侯”,晋赵王伦“貂不足,狗尾续”,北史周世“员外常侍,道上比肩”,唐武后“补阙连车,拾遗平斗”之谚,皆显显着见者。中叶以后,尤为泛滥,张巡在雍丘,才领一县千兵,而大将六人,官皆开府特进,然则大将军告身博一醉,诚有之矣。德宗避难于奉天,浑瑊之童奴曰黄芩,力战,即封渤海郡王。至于僖、昭之世,遂有“捉船郭使君”“看马李仆射”。周行逢据湖湘,境内有“漫天司空,遍地太保”之讥。李茂贞在凤翔,内外持管龠者,亦呼为司空、太保。
——《容斋三笔·卷第七·冗滥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