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安居苑,路灯已经亮了,阿根不禁稍稍加了一下电瓶车速度。累了一天,他想早点回去吃晚饭。可没想到,一条卷毛狗突然横穿马路。恰巧,狗到,电瓶车也到,眼看着就要撞到一起。说时迟那时快,阿根急忙减速一个左转向,车轮擦着狗头冲了过去。“哇呜——”卷毛狗一声尖叫落荒而逃。
与此同时,电瓶车越过路中间的实心线撞上了迎面而来的一辆红色电瓶车,只听咔嚓一声,两辆车同时倒在了地上。
红色电瓶车车主龇牙咧嘴从地上爬起来,指着还躺在地上的阿根吼道:“你怎么骑的车?不懂交通规则啊,逆向行驶。”
阿根挪挪腿也爬了起来,撸起裤脚,发现膝盖上擦去一大块皮,血丝丝的。他皱皱眉头没搭理那人的话,就想去扶自己的电瓶车。
红色电瓶车车主不乐意了,他一把拽住阿根的胳膊,气咻咻地说:“哎,你没听见我说话啊?你把我车给撞坏了,你看……”地上确实撒落着许多车灯和轮罩的碎片,看样子电瓶车坏得不轻。
阿根犟了一下身子,说:“这不是我的责任。”
“不是你的责任?那谁的责任?”
“是狗的责任。”
红色电瓶车车主急了,瞪起双目说:“你小子还挺横,撞了我的车,还骂人?”
阿根解释说:“真是狗的责任……”于是,就把刚才的情景说了一遍,末了,还补了一句,“没想到狗到你也到了,避开了狗撞倒了你。”
这时旁边已围上了人,有过路的,有散步的,听这话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红色电瓶车车主脸涨得发红,不知道是路灯映的,还是被笑的,火气燎燎,掏出手机就报警。
不一会儿,交警来了。交警问:“怎么回事?”红色电瓶车车主抢先说了事情经过。交警一听,便指着阿根说,“责任在你”。
阿根觉得冤枉,便争辩说:“责任在我不假,可都是狗惹的祸……”
交警看看现场,大概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就对红色电瓶车车主说,“他也是爱护动物才采取的紧急避让,心是好的。你们是不是协商一下,他给你赔点款就算了?”
红色电瓶车车主把车扶起来,车坏得很厉害,看样子要大修。他问:“赔多少?”
交警说:“300块钱够不够?”
“不够,修好了估计至少500。”
“好,就500。”说着,交警对阿根说,“你拿500块钱来。”
阿根说:“我哪有500块钱……”说着掏掏口袋,都是空的。
红色电瓶车车主说:“用手机转账。”
阿根说:“卡上也没钱了,不信你看……”说着就翻手机。
交警一看,还真没钱,于是,扶起阿根的电瓶车推着就走:“先扣下,明天拿钱到交警队赎车。”
红色电瓶车车主也推着车走了。路灯下,阿根望着他们的背影,再看看自己的腿,愤愤骂了一句:“狗日的狗!”
就在他一拐一瘸准备离去的时候,一个女人的声音阻止了他。
“喂,是你撞了我的狗吧?”
阿根回身一看,一个卷发少妇带着一条卷毛狗横在了他的面前。那狗看着他还汪汪地叫,脖子上的毛似乎被揪去一些。他有印象,刚才就是这条狗惹的祸。
卷发少妇圆睁怒目对他说:“你怎么骑的车?我这狗可是纯种进口的,花了好几万,被你撞伤了,你得赔!”
“我赔?”阿根反眼盯着卷发少妇,“是你的狗横穿马路害得我避让不及撞了别人,还要赔500块钱。我还正要找你呢!”
“找我?笑话!它是狗,你是人,人能跟狗较劲吗?”卷发少妇用嘲笑的口吻看着阿根。
这时有一个路人站出来说话:“人不能跟狗较劲,但可以跟你较劲。”
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卷发少妇一愣,问:“你是谁?关你什么事?”
那人说:“我是律师,过路的。”他转身对阿根说,“你去告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作为狗的主人,她对这起车祸负全部责任……”
卷发少妇一听律师的话,牵着狗就想跑。黑色电瓶车车主一把抓住她,说:“哪里跑,跟我到交警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