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没之路

[ 现代故事 ]

1.机遇

我叫陈墨,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微电影小导演,自己给自己写剧本,在微博上自诩为文艺女青年,可拍的都是恐怖悬疑电影。

但我最近很烦,我的梦想,亲人朋友不支持,连我的男朋友,在几天前也和我提出了分手。

而我最强劲的对手,同行落宣萧在网上写文奚落我!更让我气愤的是,她竟又有了新作品上市!

我犹豫再三后,点进落宣萧博客里的网址,仔仔细细观看了她的新作,看完后之前的阴霾竟一扫而空,瞬间明朗起来。

这部宣称倾注了她许多精力的片子,演员失败,剧情狗血,内容脱离不了欺骗、分尸、冤魂索命等恐怖片俗套元素,从头至尾充斥着血腥、暴力及导演本人狭隘的世界观。

简直就是烂片中的烂片。

晚上,我再点进那个网址,如我所料,电影评论区已被“烂片”二字刷了屏,影片弹幕也是密密麻麻的吐槽。

看着网友们毫不留情地声讨,我既激动又得意,一不做二不休,我先是用小号在落宣萧的微博下骂她,然后用真实大号给骂她的微博点赞。

做完这一切,我神清气爽。

接下来,什么也没发生,那个晚上以及后来的几天,一直都很平静。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恶评,导演落宣萧如消失了一般,没做出任何回复或反驳。于是有网友说,导演一定是太过羞愧,自杀了。

我真希望是这样。

2.报复

高绍的电话来得很突然:“陈墨,咱俩在一起五年了,这五年你没正式工作我养着你,我抱怨过没有?但现在我想放弃了,我不愿意为了让你追求梦想,独自扛起未来生活的全部重担!”

“我明白,我今天给你打电话就是想告诉你,”我十分坚定,“你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一天都不想再等!”他烦躁地怒吼一声,挂断电话。

我没有再打过去,此刻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唯有拿出实际行动来向他证明。

可到底要怎样才能拍出一部让我声名鹊起的影片?我苦苦思索着。

电话再度响起来:“有您的快递,请下楼签收。”

我最近没买过东西啊?回家打开纸盒,我吓了一条,那是一条用白纸做成的裙子,也就是一条应当烧给死人的纸裙子!

箱子里还有张纸,白纸上用毛笔写了一行字,像极了花圈上的挽联:骂我的人都去死吧。

不用猜了,寄件人是落宣萧!

我盯着手中那条泛着冷光的纸裙子,知道她对我充满仇恨。

被一个戴着“最没导演天赋”的帽子的人蔑视,这是让我无法忍受的侮辱。

落宣萧,你等着,我必将拍出震惊四座的作品,我必将让你知道,我才是胜者。

3.新灵感

说也奇怪,在受到落宣萧的变相激励后,第二天晚上我就有了灵感。

当晚我便开始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写剧本,紧接着创作分镜头剧本,全部完成仅用了三日。

之后我通知了几个熟识的演员来试镜,接下来的几天,找赞助、找场地等一系列琐碎事情让我焦头烂额又乐在其中。

所以我根本不知道网上对我的讨论已炸开了锅。

收到一个朋友的提醒后我连忙登上主页,平日无人问津的博客在短短几天内竟有了上万的访问量,留言内容喜恶参半。我仔细搜索,发现事情的源头来自于落宣萧的一条微博。

前面几句照旧是不堪入目的挖苦,接着她写道:“陈墨作为同行,先用小号讽刺我的作品,再用大号给自己点赞!简直是寡廉鲜耻!”并附了两张截图,一张是我用小号浏览她博客的记录截图,另一张是我点赞的截图。

我苦笑一下关了页面,没有反驳。我不能为自己辩解什么,因为我真的那样做了。

我知道落宣萧是有仇必报的人,我若挖苦她,她必定会回击。但我确实没想到,她会用那样阴毒的方式回击——这也刚好给了我超出预料的激励。

最终拍摄场地定在近郊一座没有完工的烂尾楼里,所有工作人员都暂时住在了这里。新剧如期开拍,各位演员很用心地诠释着各自的角色,甚至有一个女演员因入戏太深,半夜要躲在房间的衣柜里才能睡着。看着他们精彩的表现,我仿佛看到了未来观众对这部片子的赞扬。

仅在开拍五六天后,发生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我和所有工作人员的临时房间,以及道具仓库在三天之内相继被盗。奇怪的是,贵重物品一样没丢,只是房间被翻得乱七八糟。盗贼似乎在找某个东西。因为没多大损失,我们也就没有报案。

第二件就让我头痛多了——一个男演员出了问题。

这个演员艺名叫宋牧,是微电影圈中比较抢手的演员,正因如此,在拍我片子的同时他还跨着另外几部电影,这我理解。可若因为赶拍其他片子而天天迟到导致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等他,这我就要说几句了。

行业规矩,不问演员其他工作的内容。我斟酌再三,只能这么说:“宋牧,无论你还有什么其他工作,我这边的拍摄你不能耽误。具体时间你自己调节。”

宋牧竟翻了个白眼:“导演,该抱怨的是我吧,你这片子里我的场次这么多,很耽误时间啊。”

“又想做主角又想场次少,你上哪儿找这种剧本?”我冷眼看他。

他整理了下自己身上的黑色T恤,满不在乎:“我还真就找到了,现在我拍的另一部片子,我是唯一的男主角,而且加起来不到十场戏!”

我没说话,毕竟我不希望他带着个人情绪工作。谁知我的忍让竟然令他越发嚣张,在片场他把所有人差不多都得罪光了,几乎每天都有人来跟我投诉他恶劣的态度。我只能睁只眼闭只眼,毕竟跟他的合同不能中途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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