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外遇者的悲剧。偷欢之后,生下孩子。为了给孩子一个合法的身份,这个原来单纯的女孩最后变身为复仇女神。
无知少女身陷婚外情
在最初,22岁的陈晓雨只是一个青涩少女,发生在她身上的不幸也很老套。
那是2006年夏天,大学毕业的陈晓雨回到老家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成为当地一家大型企业的员工。青春洋溢的她吸引了不少年轻男孩,同时也吸引了不该吸引的人物。
2006年秋天,陈晓雨的上司李剑对她格外关心起来。李剑是陈晓雨大学同系的师兄,结婚多年,有一个5岁的儿子。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李剑对陈晓雨的关心超过了普通师兄对师妹、上级对下级的界限。他常常借故给没吃早餐的陈晓雨带些食品,也会不经意地遇见什么小礼物带给陈晓雨。
2007年的初春特别冷,一天下班后,陈晓雨拉开抽屉,看见一条米色的羊毛围巾温暖地摆在里面。围巾上的字条很醒目:“天冷了,小心身体。”陈晓雨的心一下子融化了。她接受了李剑的邀请,和他一起去酒吧。在朦胧的灯光下,李剑诉说了婚姻的不幸:妻子是当地百佳商场的售货员,平日工作劳累,回家后除了忙着做饭,根本没兴趣同他说话。结婚几年来,他们之间有的只是无休止的争吵和繁琐的生活。他已经厌烦这种生活,并向妻子提出了离婚。
这是已婚男人骗无知少女最老套的手段,涉世未深的陈晓雨却听不出其中的破绽,她更没有想到,李剑对妻子对不满意的地方在于:他的妻子由于过于操劳,对性根本不感兴趣,有时甚至十分厌恶。
当晚,李剑如愿在陈晓雨身上找到了性的满足。早已对人情世故了如指掌的已婚男人,做戏做足全套,事后李剑一脸真诚地对陈晓雨说:“晓雨,我会对你负责的。”
就这样,陈晓雨在李剑和她自己一起编织的虚假美梦中度过了大半年。2007年冬天,陈晓雨突然觉得身上有些不对劲儿,偷偷跑到几十公里外的内江市第一医院作了尿样化验,发现已经怀孕58天。兴奋的陈晓雨马上将这一消息告诉了李剑,她原以为李剑会很兴奋,会向她求婚。谁知,李剑比她更紧张,他告诉陈晓雨:如果此时让他们的关系传出去,不利于自己同妻子离婚,而且将来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好,让她先去流产。
此时的陈晓雨却下不了狠心。尤其当李剑不厌其烦地催促她赶快把孩子拿掉时,隐约感觉到什么的她反而坚定了生下孩子的决心。
未婚妈妈惊闻情感骗局
怀孕快三个月时,陈晓雨的肚子瞒不住人了,暴怒的父亲狠狠打了她一耳光,同事们也对未婚先孕的她指指点点,李剑此时开始彻底疏远她。当陈晓雨逼问他到底准备何时跟妻子离婚时,李剑轻描淡写地告诉陈晓雨,股票全部在妻子手里,现在如果硬性离婚自己就太亏了。一时半会儿不能离,李剑无奈地表示他们是有缘无分,让陈晓雨找更好的人过日子。
陈晓雨没有想到李剑会说出这样的话,一瞬间她突然明白了,自己曾经十分信任和相爱的男人,只是一个敢做不敢为的男人!
陈晓雨的身体越来越臃肿,单位负责人找她谈话。第二天,陈晓雨就被以“不适应本职工作”为由劝辞离开了单位。李剑却没有受到丝毫影响。
事情发展到此时,陈晓雨心中满是后悔。她现在只有一个想法:让孩子出世时能有一个合法的父亲。她决心直接向李剑的妻子摊牌。她想,如果他们的感情确如李剑说的那样,她或许还有一线希望。
当陈晓雨找到李剑的妻子时,李剑的妻子惊呆了,“我们夫妻感情很好,哪来的感情破裂?谁说我们要离婚?李剑他不可能背着我搞女人的,这一点你可以去单位和街坊调查调查。”
陈晓雨指着自己的肚子说:“难道我会拿自己来开玩笑?”李妻一时语塞,片刻后她说:“我不知道你有什么意图,但我可以告诉你,我老公不会乱来。即便这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你也休想从我这里捞到什么好处。”陈晓雨哭着跑了出去。
第二天,陈晓雨以办理辞职手续为由去了单位,李剑见到她后,一脸怒容,恶狠狠地把她拉到自己的办公室说:“你太过分了吧,非要闹得满城风雨,把我弄得妻离子散才高兴吗?你说这孩子是我的,我就得承认?我当我弱智吗?谁他妈的知道是哪个的野种想赖在我身上。”话一说完,李剑摔门而去,把泪流满面的陈晓雨留在原地。
此时此刻,陈晓雨终于看清楚了李剑的丑陋嘴脸。那个上午,陈晓雨伏在李剑的办公桌上哭了一上午。
这时的陈晓雨已经怀孕5个月了,想到流产风险很高,想到李剑前后不一的嘴脸,陈晓雨决定一定要为肚子里的孩子讨一个说法,也要给自己的感情一个交代。
怀上私生子,告你没商量
2008年1月,陈晓雨不顾父母的再三阻拦,毅然决然地将李剑告上了法庭。隆昌县法院民事庭对此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庭上,原告陈晓雨要求法院确认其腹中胎儿与被告李剑的亲子关系,被告李剑虽承认自己确与原告有过性关系,却矢口否认胎儿与他有血缘关系,拒不承认陈晓雨腹中胎儿是他所为,并一口咬定孩子的生父另有其人。
为了证明陈晓雨生活上的不洁,李剑还列举了一大堆陈晓雨如何在办公室引诱他的细节,甚至找来一个知情者作为该案证人。
几天后,法庭进行了一审裁定。法院认为:原告所怀胎儿从生物学角度应为生命,但从胎儿生长为婴儿尚需一定的时间和过程,从医学角度讲,胎儿尚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故不能作为民事主体。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对法庭的判决,陈晓雨感到十分意外,看着一脸得意洋洋的李剑,过去懵懂天真的陈晓雨慢慢从她身上消失了,恨,恨,恨,陈晓雨的心中只剩下了这一个字。
2008年2月,陈晓雨又一次走上法庭,她以“确定亲子关系并不涉及以后将发生的事项,以及胎儿应被视为生命体,并且本人也是诉讼人之一”为由,提起了上诉。与此同时,经过咨询医学专家,她了解到只要抽取父母的血液和羊水就可以做亲子鉴定。为防不测,她还专门到医院进行了羊水保存。
终审内江市中级法院经过周密的调查和讯问,终于作出确定;上诉人向原审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腹中的胎儿为被上诉人亲子,符合起诉条件,原审法院应当进行实体审理。陈晓雨以孩子合法监护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确认李剑与孩子的父女关系,并要求法庭判决李剑承担她怀孕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精神损失等共计近10万元。
二审进行得非常顺利,由于李剑拒绝进行DNA鉴定,法庭认定“由于被告不能说明原告所生孩子与自己毫无关系。”因此判决李剑与胎儿父子关系成立,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但令陈晓雨失望的是,对她要求的精神赔偿,法庭认为“双方均存在过失,且负有一定责任,所以不予支持。”走出法院大门的刹那,失望的陈晓雨望着李剑,不再有气愤,不再有期望,一丝本不该属于她这个年纪的阴冷的笑泛上了她的嘴角。
复仇女孩演绎极端人生
2008年5月,陈晓雨产下一名男婴,她为儿子取名陈艾。在孩子满月的当天,陈晓雨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在父母的陪同下在牌坊路那幢写字楼的七楼找到了李剑。那一瞬间,陈晓雨多希望会听到这个男人内心的忏悔,哪怕是他看在孩子的分上对她说声对不起。
可她错了,李剑双眼充满愤怒:“你休想从我这里拿到孩子的抚养费,你儿子一辈子都会背上私生子的名声,因为没有人会承认是他的父亲,永远都不会有!你不是想搞臭我吗?到时候臭的只有你自己!”
陈晓雨浑身都在颤抖:“虎毒不食子,你连畜生都不如!”
2008年6月的一天,刚上班的李剑走进办公室,一下子惊呆了,墙上挂着几幅装裱过的孩子的照片,不用细看,照片中孩子的眼眉活脱脱一个李剑小时候。办公室的人都在轻声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