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殉是古代葬礼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
人殉制度到了殷商时期最为鼎盛。从考古发掘的商代贵族墓中,发现了大批殉葬者的尸骨,这些墓葬中少则殉一二人,多则二三百人。根据胡厚宣《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一文统计,已发掘的商代墓中,共殉近四千余人。周代人殉之风依旧盛行,《墨子·节丧》中称:“天子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可见人殉已经相当的制度化。史载“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死时,殉葬人数多达人,良臣之子奄息、仲行、针虎也在其列,秦国百姓为之哀恸,作《黄鸟》之诗。
至战国末年,由于铁器工具的发现,农耕技术的改进,生产力逐渐发展,于是作为劳动者的“人”的价值开始受到重视,同时由于人本思想萌芽,人殉逐渐受到非议,开始多以陶俑、木俑来代替。公元前年,秦献公下令废止人殉。但这一禁令即使其子孙也没有遵守,秦始皇死后,“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
西汉初年,制度性的人殉正式被废除。汉宣帝时,赵缪王刘元因逼迫奴婢人殉葬,遭到了撤消封国的处罚。唐太宗李世民去世后,跟随太宗多年的两个少数民族将领阿史那杜尔和契何力铭感于太宗的知遇之恩而自请殉葬,被刚继位的高宗皇帝李治所禁止。
但在长达两千年的君主专制社会,人殉这一丑陋现象却一直没有禁绝。唐武宗病危,他平日宠信的王才人对武宗说:“陛下万岁后,妾得以殉”,自经于幄下。《宋史》中也看出宋代亦有妃嫔殉葬之事。宋高宗宠幸才人李氏、王氏,高宗驾崩后,孝宗探知此情,即迫告命,让她们自便,实际就是胁迫她们自杀,殉高宗之葬。从波斯史学家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中亦可看到元代的人殉现象。书中说:“挑选四十名出身于异密和那颜家族的女儿,用珠玉、首饰、美袍打扮,穿上贵重衣服,与良马一道,被打发去陪伴成吉思汗之灵。”
考古发现也证实了历代人殉之不绝。年在洛阳东关发掘到东汉晚期的墓葬,内殉有人,男女各。近年来凤翔县境内抢救出土一座唐代古墓,其中亦有两具殉人朽骨。
汉代以后,上至宫廷、下至民间,人殉现象虽不乏记载,但终究属于零星发生,那种制度性的、人们习以为常的杀殉毕竟已不复见。但人殉这一惨绝人寰的制度,在时隔千年之后,在明代却又死灰复燃。
明洪武二十八年(年)明太祖朱元璋的次子秦王朱死后,以两名王妃殉葬,首开明代妃嫔、宫女殉葬之恶例。洪武三十一年(年)明太祖朱元璋崩,葬入孝陵。《明史·后妃传》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明朝小史》卷三亦载,朱元璋死后,“伺寝宫人尽数殉葬”。名妃嫔、宫女随朱元璋一同葬入孝陵,其中人皆为治丧期间勒令从死。在以后的年中,这种野蛮的制度又为朱元璋的后代子孙所效仿,重新成为一种制度,制造了大量人间悲剧。
仁宗朱高炽献陵有名妃嫔陪葬。据《明宣宗实录》,计有:贵妃郭氏,谥恭肃;淑妃王氏,谥贞惠;丽妃王氏,谥惠安;顺妃谭氏,谥恭僖;充妃黄氏,谥恭靖。其中贵妃郭氏身份特殊,在所见明代皇帝殉葬宫人中未见地位如此之高者。据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载:“贵妃所出有滕怀王、梁庄王、卫恭王三朱邸,在例不当殉。岂衔上恩,自裁以从天上耶!”说明郭贵妃是自愿殉葬,但也不能排除是宫廷斗争的结果。仁宗在位仅一年,临死前遗诏:“朕既临御日浅,恩泽未浃于民,不忍重劳,山陵制度务从俭约。”就是这样,却还殉葬了名妃嫔。
宣宗朱瞻基的景陵则有名妃嫔殉葬。《明史·后妃传》载:“正统元年八月,追赠皇庶母惠妃何氏为贵妃,谥端静;赵氏为贤妃,谥纯静;吴氏为惠妃,谥贞顺;焦氏为淑妃,谥庄静;曹氏为敬妃,谥庄顺;徐氏为顺妃,谥贞惠;袁氏为丽妃,谥恭定;诸氏为淑妃,谥贞静;李氏为充妃,谥恭顺;何氏为成妃,谥肃僖。……盖宣宗殉葬宫妃也。”这十名妃嫔比起许多同样殉葬却连姓氏都没留下来的那些妃嫔,多少也算是幸运了。
殉葬的妃嫔、宫女都是在宫中被缢死,然后再装敛入棺从葬。殉死时,其状甚惨,朝鲜《李朝世宗实录》中记载了永乐二十二年(年)成祖死后逼殉宫女的悲惨情景:“帝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辍,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宫女们被吊死之前,嗣皇帝朱高炽还假惺惺地接见她们,以示褒扬。《李朝世宗实录》中还特别记载了有个朝鲜选献的韩氏宫人,临终时对守候在身边的乳母金黑连呼“娘,吾去!娘,吾去!”话声未落,便被太监踢开木床,一命呜呼。十年后金黑等朝鲜婢女回到朝鲜,朝鲜史官记下她们的亲眼所见,即是《实录》中的这段记载。
殉葬的妃嫔,往往都是宫廷中无依无靠的弱势群体,为明宣宗生殉的位宫妃中,有一名叫郭爱的宫人,进宫不到一月,连宣宗的面都没见过,就被迫作了殉葬人。《明史·后妃传》中载:“郭嫔,名爱,字善理,凤阳人。贤而有文,入宫二旬而卒。自知死期,书楚声以自哀。词曰:‘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心而不能已兮,是则可悼也。”’才华横溢的郭爱临死前给世人留下了一首楚辞,字字血泪,嗟叹命运的捉弄,更声讨了吃人的人殉制度,揭下了封建帝王伪善的面具。
当时人殉不仅出现在皇帝的葬礼中,诸王的葬礼中人殉也屡见不鲜,在正史的记载中就可窥一斑。《明史·诸王传》载:
洪武二十八年(年),秦愍王朱薨,“王妃殉”。
永乐十二年郢靖王栋薨,“王妃郭氏,……遂自经”。
宣德元年(年),唐靖王朱琼烃薨,“妃高氏未册,自经以殉,诏封靖王妃”。
宣德五年(年),蜀靖王朱友薨,“妃李、侍姬黄皆自经以殉”。
正统三年(年),卫恭王朱瞻埏薨,“妃杨氏殉,赐谥贞烈”。
正统四年(年),越靖王朱瞻墉薨,“妃吴氏殉,谥贞惠”。
正统四年(年),周宪王朱有薨。因朱有生前曾上奏折表示“身后务从俭约,以省民力”,故明英宗下旨命“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谁料圣旨未到,“妃巩氏、夫人施氏、欧氏、陈氏、张氏、韩氏、李氏皆殉死,诏谥妃贞烈,六夫人贞顺”。
另外,考古发掘也可以弥补正史记载的不足。年年初,湖北钟祥郢靖王墓考古发掘队在清理该墓东、西两耳室过程中,发现了个腐朽的棺材,证明除了王妃,当时还有六名女子为郢靖王殉葬。
由此,我们也可以想象,正史中记载下来的应该只是少数,大概只涉及王妃及部分有名分的女子,而没有记载的却是大多数,当时诸王葬礼都应有许多女子殉葬,而这些女子却根本连被记载下来的资格都没有,成为无名冤魂在地下陪伴着帝王。我们从上面明英宗“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的圣旨中也可以看出,诸王死后,随伺的女子本当都该殉死的,这在当时已经成为一个惯例了。关于这一点,正史中还有一条佐证:
景泰八年(年),英宗复辟,废景泰帝为王,不久景泰帝暴亡。据《明史纪事本末》载:“王薨,祭葬礼悉如亲王,谥曰戾。妃嫔唐氏等赐帛自尽以殉葬。”景泰帝以王礼入葬,嫔妃都被英宗逼死殉葬,《明史》说“景帝以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可见诸王死后人殉几乎已成定制。
比起帝王,当时大臣死后人殉虽未形成惯例,但也比较风行。洪武十六年(年),安陆侯吴复卒,“妾杨氏,年十七。复死,视殓毕,沐浴更衣,自经死。封贞烈淑人”。永乐十九年(年),惠安伯金玉卒,“妾田氏自经以殉,赠淑人”。永乐二十一年(年),成安侯郭亮卒,“妾韩氏自经以殉,赠淑人”。景泰二年(年),昌平侯杨洪卒,“妾葛氏自经以殉,诏赠淑人”。《明史》中的记载令人触目惊心,相信同帝王用人殉的情况一样,能被正史所记下来的也只是少数。
明代帝王的人殉制度在明英宗朱祁镇临死前被废止。天顺八年(年)正月,英宗崩,“遗诏罢宫妃殉葬”。英宗止殉一事,明代《翰林记》卷十五载:“天顺甲申,正月朔日以后,上不豫,每日犹裁决万几如常。至初十以来,疾大渐,乃处置后事,命太监牛玉执笔,口使书:其一东宫即位,过百日成昏;其二定后妃名分;其三命勿以嫔御殉;其四殡敛器服。语意详尽,皆合天理、当人心。书毕,且命牛曰:‘将去阁下看,令为我润色之。’既至,臣时等惊愕曰:‘何至是?’牛曰:‘上意亦谓事不可测,且说下,不用何妨。’臣等钦诵毕,皆叹曰:‘所言关大体,非英明不能及此,而止殉事尤高出古今,真盛德事也,不须润色。’言毕时,不觉泪下。牛备以前言复命,且曰:‘彭时尤悲怆。’上闻之亦陨涕,已而曰:‘且收着,待我去后遵行。’”明代刘定之《否泰录》则载:“高庙、文庙、仁庙、宣庙皆用人殉葬,至英宗临崩,召宪庙谓之曰:‘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子孙勿复为之。’”
不管实际情况怎么样,宪宗即位后,遵从了英宗的遗诏,没有用妃嫔和宫女给英宗殉葬,之后直至明亡,基本未再发生逼死宫人殉葬的事情。成化四年(年),辽靖王朱豪上奏嫡长子恩亡,“欲以其妇冯氏、妾曹氏殉。上贻书切责之,令移其妇妾于宫中,供养如法,毋使失所”。诸王入葬也基本禁绝了人殉。
因此,英宗废止殉葬之举得到了群臣的称颂,后世史官亦赞曰:“罢宫妃殉葬,则盛德之事,可法后世者矣”。清代亦有人对此不以为然,说:“夫以宫人殉葬,自是乱政,罢之宜耳,何足诩为盛德哉?考贤等当日捧手诏颂扬,犹属臣下之体,而史臣据以为夸美,殊未考英宗之始末也。”诚如清人所说,宫人殉葬本不当有,但若英宗不废止,不知道要到几时方休,不知道又有多少无辜生命惨遭杀戮。仅从此点而言,英宗功不可没。
那么,英宗为什么要废止人殉呢?史书不载,无从查考。但从史书的记载中,我们隐约可以看出,英宗废止人殉的想法似乎并非一时之念。正统四年,英宗才只有岁,周宪王朱有薨,英宗即下旨“自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年少的英宗即出手制止过殉葬。令人不解的是,他又曾亲自逼死过景泰帝诸妃。英宗当时刚被景泰帝幽禁了七年,充满了对景泰帝的仇恨,恨及其家人,做出反常的事情,也是可以想见的。笔者还设想,明英宗止殉可能与他的身世有关。据《明史·后妃传》载:宣宗孙皇后为贵妃时,“无子,阴取宫人子为己子,即英宗也,由是眷宠益重。……而英宗生母,人卒无知之者”。英宗连自己的生母是谁都不知道,但他的母亲肯定就是可怜的宫女中的一员,或在孩子被夺走的时候就被杀害,或有可能在宣宗死后被迫殉葬。思及母亲,英宗对宫人的凄惨命运较之其他皇帝总会多一份怜悯。可能正是他生身母亲的悲惨遭遇,促使他最终决定废止令人发指的殉葬制度的。据《明史纪事本末》载,景泰帝死后,英宗本打算让景泰帝废后汪氏也一同殉葬,后大臣李贤劝道:“汪妃虽立为后,即遭废弃,与两女度日,若令随去,情所不堪,况幼女无依,尤可矜悯。”英宗听了,“恻然曰:‘卿言是。朕以为弟妇少不宜存内,初不计其母子之命。”一提母子之情,英宗便“恻然”,打消了让汪氏殉葬的念头,亦可佐证母子之情对英宗有很大的影响力。
清朝初年,人殉之制曾有一段死灰复燃,因满洲旧有殉葬之俗,贵族常以妾、奴仆殉葬。清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世祖福临死时,都有人从殉,从殉者有嫔妃和侍从武官。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努尔哈赤死后,大妃阿巴亥被逼殉葬。康熙皇帝即位后发布了禁止殉葬之令,从那以后,人殉作为一种制度,才算在中国正式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