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与朱元璋共同特点:出身底层

[ 历史故事 ]

朱元璋:位居要职需足够的自信

  明朝皇帝的胎记

  就一般情况而言,哪个地方出了个人物,比如高官或名人,这地方的人大抵都会感到自豪;要是一不小心出了个皇帝,那就更是无比的荣耀。安徽凤阳出了个朱元璋,这位凤阳老乡和他的子孙后代统治中国长达两百七十六年之久,可令人惊讶的是他的凤阳老乡不但没有一星半点的自豪感,反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幽怨与愤懑。

  说凤阳,道凤阳,

  凤阳本是个好地方,

  自从出了朱皇帝,

  十年倒有九年荒。

  以前,听唱花鼓的安徽人唱起这支辛酸的歌谣时,就已有以上的不解之处。直到后来,当我走进尘封的明史,走近朱元璋和他的子孙们时,才发现这并非没有原因的空穴来风。翻读厚达数百卷的《明史》,就像鲁迅读史读出的是吃人二字一样,我读出的则是:残忍。

  大明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寒,是彻底的无产阶级,按张敞的说法是:“在参加红巾军以前,如果有谁说太平乡的朱元璋能大富大贵,一定会被人们包括朱元璋自己当做一个天大的笑话。”但时势造英雄,这个凤阳县的青年农民大概敏锐地洞察到了天下即将大乱,很快就要改朝换代的迹象,于是他以农民的狡黠和投机加入了风起云涌的起义队伍。在革命队伍里,朱元璋很快显示出他潜在的能力,并依凭其才能,一步步从下级军官当到高级军官,直到被拥立为威震一方的吴王,再剪灭群雄,定都南京,成为三百年王朝的开创者。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每个新王朝的建立,总是以推翻一个旧王朝为前提的,而推翻的过程中,除了万千黎民死于非命外,总要成就一批开国功臣。只是,这些开国功臣的命运大抵不会太好。原因在于,建立了不世之基业的开国之君不论是为子孙计还是为天下计,总是容不下这些功高震主的大功臣。因此,一个王朝的江山一旦坐稳之后,下一个该收拾的人就是这些居功自傲或不居自傲的功臣了--从吴王杀伍子胥到吕后杀韩信,一部二十四史永远被这种宿命式的革命战友在革命成功后的大屠杀染得血腥味儿十足。

  宋太祖曾在一个中秋之夜和他的功臣们痛饮时哀叹不已,功臣们问其故。宋太祖说,从前我担心做不了皇帝,现在做了皇帝却又睡不好觉。功臣们再问其故,宋太祖幽幽地说:假使有一天,你们的部下把黄袍加在你们身上,你们不做皇帝行吗?功臣们惶恐万状,宋太祖于是抛出了如意算盘:你们不如交出兵权,多置良田美宅,君臣无猜,快乐一生。这著名的杯酒释兵权,显然是功臣们最美好的下场了。以至宋人的小说中也总爱说咱大宋朝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诛功臣。

  但如同宋太祖这样顾念旧情的君王委实不多。中国历朝历代诛杀功臣最为彻底的,当推西汉和大明。一个非常巧合的事实是:这两个朝代诛杀功臣的最高决策者--刘邦和朱元璋,都出身于底层。

  这就让人忍不住要去推测,刘邦和朱元璋这两个底层出身的最高领袖,是不是出于人性方面的某些原因,而不仅仅是政治考虑,才干出这些令人发指的勾当呢?刘邦的问题不在本文的涉猎之内,姑且不表。但是朱元璋,这个做过乞丐也做过小和尚的安徽农民,显然存在着许多人性的弱点。而且,这些弱点就像某种胎记一样,一直遗传到他的子子孙孙身上。因此,明朝的皇帝们几乎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残忍、阴暗和恶毒。

  大臣上朝前先要与妻子诀别

  如前所述,朱元璋出身贫寒,古人说过英雄不问出身,这算不得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且朱元璋继位之初对自己的出身也并不感到耻辱或难为情。《皇明纪略》中说:“太祖开国之初,所降诏书,一则曰朕本淮右小民,一则曰朕本淮右布衣。”但皇帝宝座坐热了大约不免使人头脑发昏,朱元璋开始变得敏感多疑,既怀疑那些出身较高的臣民们背地里嘲笑自己,更无端地觉得手下一起打江山的弟兄们这时一个个看上去好像都有另立中央的嫌疑。

  按理,作为开国之君,应该有宽容和开阔的大气度,唐宗宋祖莫不如此。然而朱元璋总是放心不下自己的江山,总要将那些有可能或者有能力的谋反者尽数诛杀才放心。因此朱元璋刻不容缓地动起手来,像削平一段树枝似的,将他看上去不那么顺眼的走狗和良弓统统消灭,无情打击,绝不手软。究其原因,我们可以猜测,这显然是他人性中的不自信所致:从一个青年农民、混饭和尚到天下一统的大明皇帝,朱元璋的人生角色转换得太过于富有戏剧性,也太突然了些。这就比如一个乞丐偶然间捡到了一枚金元宝,极大的喜悦外,就是疑惧别人会偷走它,抢走它。因而他总是顾虑重重,猜忌连连。最后,在这种近乎于神经变态的境况中裂变成嗜血的杀人狂。仿佛只有这样,他的江山才能安稳。本恶的人性,在嗜杀的过程中,肯定感觉到了莫名的快意。

  吴晗在《明太祖》一书中说:“在他(指朱元璋--引者注)在位的三十一年中,根据他自己的著作《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的统计,所列凌迟枭首有几千案,弃市以下的有一万多,三编所定算是最宽容的了。所记进士、监生罪名,从一犯到四犯,仍有三百六十四人。最优待的办法是暂赦死刑,仍回原职,戴斩罪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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