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监狱亲历记

[ 传奇故事 ]

2004年1月,美国五角大楼正式宣布抓获了伊拉克独裁者萨达姆。在被美军关押的一年多的时间里,伊拉克一个特别法庭正在筹备对萨达姆和他的同谋的审判。而萨达姆通过律师提出申请,要求在西方国家受审,目标锁定为瑞典。瑞典是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即便所控罪名成立,他也可以留下老命苟延残喘。同时,萨达姆如果在瑞典受审,自然会在瑞典服刑。当然,萨达姆打错了如意算盘,瑞典拒绝了他的申请。2007年,萨达姆在伊拉克被执行绞刑。

萨达姆为什么会选择瑞典?带着这个疑问,武汉高校英语教师书虫利用在瑞典皇家理工大学做访问学者的机会,实地考察了瑞典的监狱。

坐牢在家里

瑞典的监狱系统被其他欧洲国家视为典范,在瑞典监狱系统的官网上,服刑者不叫“囚犯”(prisoner)而是“当事人”(client),监狱的作用不仅是惩罚罪犯,更重要的是为服刑人员出狱后重返社会作准备。瑞典共有54座监狱,监禁时间最短14天,最长是终身,但后者往往可得到减刑,所有监狱实行安全分级制,从A到E级,开放式监狱则到F级,A类囚犯最危险。

瑞典大部分监狱建于19世纪,貌似古堡;少数建于80年代,好像现代公寓楼。监狱的容量在45张床左右,只有少数超过100,平均每个监狱关押约80名犯人,相当于我国两个班学生数。监狱目前是人满为患,新犯人要进去还得排队。为了解决监狱人满为患的困境,瑞典从1999年开始全面实行短刑期犯人在家服“电子徒刑”。

在皇家理工大学附近的超市里,我看到一个这样的囚犯。这是个20多岁的年轻人,衣着整洁,自由地购物、结账,时而和遇到的熟人打招呼、聊天,如果不是脚踝上戴着《越狱》里麦克戴的那种跟踪器,实在看不出他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和我一同购物的皇家理工法学院教授佩尔森认识他,小声地告诉我说:“他叫劳尔,开了一家宠物养护中心,1个月前女朋友被上司性骚扰,他一怒之下把那家伙打得头破血流,所以被判电子徒刑2个月,这就快刑满释放了。”“电子徒刑?”我很不解地问。“电子徒刑是指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犯人,戴个跟踪器在家坐牢。这个跟踪器会把信号发送到犯人家里的电话上,电话线的另一端则连接着看护人员的电脑。这样,犯人1天24小时都在监控之内。”“还有这么自由的监禁啊?”我相当吃惊。佩尔森笑了一下说:“其实也不自由。劳尔必须参加监狱给他安排的各种活动,还要接受定期检查。除了学习、工作和参加地区监狱安排的活动外,在家坐牢的犯人不允许外出。他是独居者,所以可以去超市,有家人同住的是不允许购物的。”只要是违法犯罪都会以失去自由为代价,瑞典从轻发落短刑犯,使真正被关进监狱的人数逐年下降。

监狱无枪支

佩尔森看我对监狱感兴趣,就专门带了我参观了两个监狱,其中一个是没有枪支的监狱。

这个监狱在瑞典南端的马尔默市,与丹麦首都哥本哈根隔海相望。马尔默监狱位于居民区内,离开主干道再穿过一条约百米的林荫小道,就到了监狱门口。瑞典的监狱是开放的,访问监狱并无复杂手续,任何人包括外国人,无论你和犯人有没有关系,只要电话预约一下就可以探访。

监狱的大门既不森严也不庄重,只是普通的木门,与普通住宅无异。门前没有任何饰物,门内没有警察,法庭上没有国徽和国旗,法官、检察官、律师也没穿制服,一切归于自然,典型的“宜家风格”。如果不是佩尔森明确告知,我还以为进入了一家公司的会议室。

把随身物品寄存在一个专用的柜子里,又经过几道安全门,我们进入了犯人的宿舍区。据狱警介绍,以前进入监狱不需要安检。后来有人竟然将枪支带入监狱,帮助犯人成功越狱,才有了现在的安检。接待人员首先将我们带入一间会议室,监狱长向我们介绍了瑞典的监狱制度和马尔默监狱的状况,工作人员向我们发放免费的资料。开放性是瑞典政府部门的基本要求,向官员提任何问题,他们都会平和而认真地回答,这里没有“国家秘密”。

瑞典总人口900多万,和武汉市人口数量相当,常年在押犯人有4000多,其中约80%的囚犯是吸毒或其他与毒品有关的罪犯。他们被视为病人,有医生、心理专家和专职指导人员进行综合治疗。在押犯人中,外国人占了约三分之一,主要是前苏联解体后一些国家的人,也包括少量亚洲人。瑞典本国人因抢劫、盗窃坐牢的,极为罕见。马尔墨监狱算是瑞典的大型监狱,关有140名犯人,但却有约120名工作人员为犯人服务!这代价也太大了吧?但大部分瑞典人觉得值!国家每天要支出约1600克朗(约合1600元人民币)的费用。他们认为监狱是一个教育场所,责任在于让犯了错误的人回归正轨,而不是用惩罚让他们更加仇恨社会。

刚进去的时候,我们很难区分犯人和狱警,大家都穿着便服,犯人也不剃光头。我指着一个彪形大汉问接待员:“这个是犯人吗?”她笑着说:“不,他是工作人员。”我又指着另一个清瘦的老者问:“他是工作人员吗?”她又笑了:“不,他是犯人。”她告诉我识别的办法:胸前有一个小牌牌的就是工作人员。瑞典监狱的人性化管理于此可见一斑。难怪萨达姆想选择在瑞典服刑。

犯人每人有一间小屋,约十平米。我探头进去,房内很简单。一张单人床,一台电视,一张桌子,外加杂志、书以及日用品。监狱里也有一间用来关禁闭的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床,床的四周有几根捆绑带。犯人如果实施暴力就可能被关禁闭,绑上几天。这算是我在监狱里看到的最吓人的设施了。随后,工作人员又将我们引进一间装饰得更温情的房子里,说这是给犯人会见朋友用的。房间里另有一张儿童床,是为来看犯人的孩子准备的。无论是否是配偶,只要是异性朋友来访,都可以申请用这种房间。我禁不住问了一个很唐突的问题:“假如妓女冒充犯人的女朋友,进来卖淫怎么办?”女接待愣了一愣,她显然没有遇到过这种“高难度”问题,很严肃地想了想说:“那我们也没有办法。因为法律只让我们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没授权让我们审查他的朋友!”

瑞典的监狱没有未成年人,也没有为未成年人专设的监狱。典狱长告诉我们,未满十八岁的人,法律上不允许关进监狱。我问他,假如这个未成年人杀人、放火加强奸呢?他干脆而明确地回答:“我们永不关押!”他解释说,未成年人是应当受到社会教育和保护的人。未成年人如果犯罪,那说明社会未尽到义务,责任不在他们。他补充说,虽然不关押,但会有一套制度来保障社会上普通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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