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一件事儿。
马老太太原来在乡下老家居住,那里是革命老根据地,是当年八路军活跃的地方。老太太养了两个儿子,还有女儿。两个儿子都在年轻时就当了八路,后来老大牺牲了,所以,马老太太是革命烈属。
解放初,她被在城里工作的二儿子接来,原因极其简单,她的长孙出生了,她来城里帮助儿媳照料孩子。
她本想把大孙子带大以后就回老家去,因为在老地方住惯了,还是留恋那里。可是当长孙才两、三岁时,又添了二孙子,接着,小三儿、小四儿也陆续降临。所以,马老太太一来二去地儿没能回成老家,而是在城里一住就是十大几年。
马老太太有一个老习惯——抽烟,她的儿子跟她一样,也抽烟,而且两人的烟瘾都不小。她还有一个习惯,跟邻居借钱,每次都不多借,最多借一毛,少了借几分。
她借一毛钱是为了买烟,因为一包便宜的烟才一毛多钱,她兜里有几分钱零钱,加上借来的一毛钱就可以买一包荷花烟、或一包黄金叶烟。而借几分钱,是为了买一根油条吃。那时,一根油条六分钱,所以她借几分钱,也能办成这件“大事儿”。不过,她借几分钱买了油条之后,可能还会端着碗,跟邻居再借一点儿醋——老太太喜欢蘸着醋吃油条。
按理说,马老太太家的生活并不困难。虽说他们全家三个大人、四个孩子,嘴是不少,但是他的儿子是市直机关的领导,高工资;儿媳妇也是机关干部,收入也不低。他们家可比那些同样也是一大群孩子的低工资、单职工家庭宽裕多了。
但是,马老太太常跟邻居借钱买烟、买油条,显然能说明她手里没有什么钱。她的手头拮据,是儿子的原因、还是儿媳妇的原因,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后来,马老太太终于回了老家,原因同样极其简单:孙子们都长大了,连小孙子都已经上了小学,用不着她带了。而且她的年岁也大了,在儿子家有些碍手碍脚了。
想来,马老太太进城的唯一使命就是带孙子。唉!人哪,有时挺像磨道里的驴:有活干时,人家会想到它;等到没活儿了、或者它干不动了,就被一脚踢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