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是,招聘公司总经理并未提问,而是带着我和对手去另一家公司签单。
距要去的公司只有一站路,总经理建议乘公共汽车去,并递给每个人5角钱,嘱每个人买自己的票。
票价是4角,因缺少零钱,公共汽车的乘务员已经养成了收5角不找零的习惯,我也便没有索要应找会的1角钱,总觉得为1角钱开口,太丢面子。
没有想到,我的对手却向乘务员所要找零。
乘务员轻蔑的眼神如刀般切割了我的对手几眼,才递出1角钱。
一旁的我,幸灾乐祸的想,对手的“财迷”表现,或许将让他落败。
到站、下车,总经理拍着对手的肩:“你被聘用了——只有懂得坚持自己权益的人, 才能够维护公司的利益” 。
营销启示:
“只有懂得坚持自己权益的人,才能够维护公司的利益。”当我们想到这句话的时候,是否应检讨一下我们自己的行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