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的“禄养”与孝道

[ 历史故事 ]

“父母在,不远游。”此句出自儒家经典中被确立为一种至高无上甚至不可或缺的价值观。自大一统汉朝。我国古代有很多恪守孝道不肯离乡为官的例子。朝廷需要有德有才之士从政,但又不能指责士人的孝道。怎么办?

忠臣孝子,是儒家推崇的人生有民间的方式,而官员自有一套“禄养”模式——某种意义而言,“禄养”是在制度上对“忠孝难以两全”困局的一种破解。

所谓“禄养”,本意是指以官俸养亲。古人认为官俸本为养亲之资,这种思想在我国古代早已有之,《魏书·辛雄传》中记载:“(辛)雄有孝性……又为《禄养论》,称仲尼(孔子)陈五孝,自天子至庶人无致仕之文……以为宜听禄养,不约其年。”辛雄认为士大夫做官获得俸禄以赡养父母,那么,官员是一直做官,还是辞官侍奉父母,都可以,不应受年龄的限制。这种提议显然是种心理暗示:做官和尽孝,没有矛盾。“禄养”的提法使最推崇孝道的儒家士人在道德层面克服了“父母在,不远游”的先秦儒家孝道伦理,可以积极求取功名和官职,或者说报效国家。

“父母在,不远游”的后一句叫“游必有方”,意思是,如果子辈不得不出外的话,必须告诉父母自己去哪里,为什么去,什么时候回来,并安排好父母的供养。而“禄养”正解决赡养父母问题。

于是,唐朝以后,官员群体可以堂而皇之地称做官也是行孝。唐朝官员、诗人白居易在《初除户曹喜而言志》中写得更加明白,他说:“诏授户曹掾,捧诏感君恩。感恩非为己,禄养及吾亲……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白居易因获得俸禄可以赡养长辈,写诗感恩,并且声明“非为己”,高兴的是每月有四五万的俸钱可以孝敬供养父母了。

禄养,其实不仅指将获得的俸钱和物资赡养长辈,同时也会因做官业绩为在世的长辈或去世的先人获得官号封赠,所谓“光宗耀祖”。晚唐司空图在《卢公神道碑》里描述:“禄养之荣,孝敬之美,一时罕及也。”可见,禄养不只是物质上,而且更能让长辈在精神上获得满足,心理上感受荣耀,这更契合儒家所称颂的孝养之道。禄养尽孝,成为子弟辈读书求学入仕途的一个重要动力。

到了北宋,中央政府制定修改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把官员对父母的供养、丧祭等相关义务规范化制度化,逐渐形成了通过登科实现禄养、为父母赢得封赠、乞近郡和便郡养亲、在地方官舍奉养长辈等“禄养”形式。

有了禄养对孝道的加持,以及光宗耀祖思想的助推,古代尤其是唐宋以后的读书士子热衷于考取功名,进入仕途,并追求有一番作为,在忠君报国的同时,也获得自己和家族所期待的物质和精神层面的东西。

皇佑三年(1051年),31岁的王安石任舒州通判,按当时惯例,他几年前就可以申请到京城试任文学侍从之臣,但他放弃了。此次受宰相文彦博推荐,朝廷召他进京面试,他上了《乞免就试状》,声称“伏念臣祖母年老,先臣未葬……难住京师”,因要侍奉祖母、安葬亡父,包括照顾家人等私事,王安石拒绝进京为官。朝廷同意他仍任舒州通判,近郡养家。后来,欧阳修又推荐他任谏官,他依然“以祖母年高辞”,于是,欧阳修“以其需禄养言于朝”,为其请求不调入京。王安石在给宰相的汇报中写道:“某无适时才用,其始仕也,苟以得禄养亲为事耳。”他称做官是为了“得禄养亲”。为尽孝做官,为尽孝而放弃更好的官职,这也是王安石被时人和后世士大夫称颂之处。

在孝道成为考量官员品德、评判社会道德风尚的重要标准之一的古代,“禄养”在入仕为官和感恩父母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有“禄”有“养”,被唐宋以后新儒家所推崇,元明清都沿袭。随着帝制王朝结束、时代变迁,“禄养”一词随之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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