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原始人的床第生活怎么过?

[ 历史故事 ]

血婚制虽然把父母和子女的伦问题解决了,但是兄妹之间的问题却很难解决,都是年纪差不多大的,又生活在一起,的确不好办。

  原始社会那会儿,人们不仅对欲和生器很崇拜,关系也很混乱,就跟动物差不多,乱得一塌糊涂。不过这也怪不得他们,那时候繁殖很重要,而且,那时的人对血缘啊、近亲啊这些也没有多少认识,更别说什么基因了。不过,在繁殖的过程中,他们渐渐发现了一些问题,那就是如果总在一个族群里选择配对象,那生出来的孩子就会很弱小甚至很笨,能力就更差了,不利于族群猎取食物,更不利于族群人口的繁殖。而和其他族群的人交配生出来的孩子,就聪明许多而且很强壮,于是他们开始族群之间的联姻,也就是这个族群的所有人和另外一个族群的所有人交配,尽管这样,伦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原始社会时,生产力不发达,人们还没琢磨出怎么开荒怎么种地,就像那些一般动物一样,一个地方可猎取的食物差不多快猎取完了,就换个地方,也就是族群迁徙,但是年老的已经没有体力在洪荒里奔波了,只好留在原地,苟延残喘,让年轻的去发现“新大陆”,这种人为的分离,使父母辈和子女辈没有机会进行配了,久而久之,大家也就认为年老的和年轻的配很不应该,也就把这种父母和子女的伦给禁止了,这就是血婚制。

  血婚制虽然把父母和子女的伦问题解决了,但是兄妹之间的问题却很难解决,都是年纪差不多大的,又生活在一起,的确不好办。这种事,直到奴隶社会,周公之后,人们进化到已经懂得开始追求精神,开始礼义廉耻的教化之后,才觉得兄妹之间伦好像有悖于道德,而且还发现兄妹之间甚至近亲之间的联姻,会导致后代的残疾,无论是从个人道德上还是后代延续上,都没好处,才算彻底禁止了兄妹之间的伦。

  不过当时虽然是禁止了兄妹之间的联姻,可后来不知怎么地,竟发展成同姓之间也不许联姻了,那意思好像是,咱们是同姓,五百年前是一家,如果咱们联姻的话,就跟兄妹伦一样不道德。这就有点太过分了,虽然是五百年前是一家,可五百年后血缘早远得十万八千里了,还能算伦吗。这种做法始于西周初期,其实也就是周公之后,当时作为防止兄妹伦的方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人们对同姓婚,也就是兄妹婚或者近亲婚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经有了进一步认识。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所以也顾不上是不是同姓了。到了唐代,对同姓婚开始予以禁止。宋、元时期和唐代一样,同姓为婚“乾杖而离之”。明、清时因为地域扩大,人口众多,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所以,那时候只禁止同宗的联姻,也就是同姓只要不同宗,就可以结婚。所谓同宗,说简单点就是在同一本家谱上记载了姓名的人,这些人是不能联姻的。

  不过同姓的不让通婚,可血缘很近的表兄妹却可以联姻,比如说《红楼梦》里的宝二爷和他的宝姐姐,我就不相信他们的儿子贾苗能中进士。难怪曹刿说“肉食者鄙”,他们这种姑表亲,后代能不弱智吗。中国古代的文明里有些东西真的是很好笑的,同姓不婚,表兄妹却可以结合,而且,在封建士大夫的家庭和知识分子家里还特别讲究同姓不婚,倒是老百姓可不管这些规矩,好不容易娶了个老婆,才不管是不是同姓呢。

  同姓不婚在中国的影响不算很大,可在咱们的近邻那里却深有影响,好像韩国至今还坚持着同宗同姓不得通婚的原则,这也可以说是中国的儒学在韩国的影响仍然很大。至于本,他们以前只有贵族才有姓,而且那姓还是作为一种赏赐赏给他们的,你看本的天皇就没姓,谁有资格赏赐他啊。直到明治时代,一般的老百姓才根据自己住的地方的自然环境,给自己编了个姓。更何况本古代根本不存在伦这个概念,连兄妹叔侄都可以通婚,那还在乎同姓能不能结婚。

  回到主题,我们继续谈原始人的生活。那时候的人,在关系上是很混乱的,这也是因为生产力和文明不发达的原因,正如恩格斯他老人家说的,“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和卖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所以,也不能说咱老祖宗们不知廉耻,更不能拿老祖宗们那会儿的事为自己的滥情做开脱,人家那会儿穿着兽皮茹毛饮血,咱这会儿可是穿着棉布绸缎吃着放了佐料的菜肴,文明发展了,社会对个人的要求当然会跟着提高。

  追寻祖先的足迹,不难发现有些了不起的大人物,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爹到底是谁(娘是谁肯定是知道的啦),全是“感应于天”“受之于神灵”的产物,虽然《圣经》上说女人的耳朵也是受孕的渠道,所以童贞女玛利生了耶酥,可咱们的老祖宗比西洋人有创意多了。据说殷朝的始祖契,就是他妈简狄吞了一个鸟蛋,也就是史书上说的那个“玄鸟之卵”,才生下他的,而《史记·周本纪》里记载的周后稷的出生,就更好笑了,契的妈好歹还吞了个鸟蛋,稷的妈姜只踩了踩巨人留下的脚印,就生了稷;至于老子,也就是李聃,干脆就是天外飞仙,空穴来风地让他妈怀孕生了他。还有一些就更怪了,干脆就是他妈做个梦,于是就生了他,比如说刘邦,就是他妈梦见了蟒蛇,于是生了他。最后连大车王朝那位有爹有娘的陲萨三太子,也就是释加牟尼,在传到中国的佛经里,居然也被说成是他的妈梦见了白象,所以才生了他。这就是那时候的群婚导致的“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为了为尊者讳,只好说他是神仙的儿子了。再就是为了给那些圣人们增加一点神秘感,好让人们服从他。

  在许多神话传说和后世追述的文献中,也记载着中国古代先民知母不知父的状态,亦即群婚与杂交的性关系形式。如《吕氏春秋》所载:“昔太古常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妇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列子·汤问》里也有“男女杂游,不媒不聘”,意思是说当时的男人和女人,根本不需要履行什么结婚仪式,反正发育成熟了就开始繁殖吧。而性伴侣也不固定,当时的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在与自然灾害和野兽的对抗中不占上风,谁知道哪天就被野兽吃了,再说,大家都是衣不遮体的同吃同住,而且……

  这要从爱姿势上说起了,我们知道动物的配姿势是后入位,就是从后面进行交,可咱们人类一般的爱势是前入位,说粗俗点就是男上女下面对面的爱。这种面对面的爱,最大的特征就是使男女双方可以更多地、更充分地运用表情、神态、举止和语言来进行心理和情感的交流,于是,也就创造出了人类所独有的爱情和与活动有关的审美概念,使人类接受刺激和输出刺激的途径越来越多,从哺乳动物那种以嗅觉为主转变成人类的以视觉和综合心理感受为主,这也是人类所独有的爱情的产生根源之一。

  正是因为这种独有的爱情根基,人类才能把某个特定的对方,也就是自己喜欢的那个异性与整个异性群体严格地区分开来,这样一来,就能够更充分地识别对方了,不仅是看清楚对方长的什么样,还能了解他的性格和习惯,并且更深切地感受对方的与众不同之处,于是就被这个与众不同的对方给吸引了,爱慕了,依恋了。这个识别过程,不仅使自己能够把喜欢的异性看得更清楚,还强化了人类对于这个“与众不同”的对象的选择能力,人类之所以能够产生一对一的爱情和后来的专偶制婚姻,就是建立在这种选择能力上的。

  不过原始人他们那会儿可不是这样,他们还跟动物似的,采取后入位,你说他们怎么能产生爱情吧,怎么能固定伴侣吧。文明的愚昧时期,什么怪事都有,交啊,伦啊,只知道妈是谁不知道爹是谁啊,这些事也是不得已的,他们必须群居在一块才能共同进行抵御自然灾害和野兽的侵袭。虽然他们是咱们的老祖宗,可他们是原始人嘛,咱们也别觉得脸红。

  有时候我就奇怪,为什么先有母系氏族社会后有父系氏族社会,按照教科书上的说法,那是因为人类进化之初是靠采集果实生存,这是女人的拿手戏,女人比男人细心嘛,当然采集的果实多,所以,对生存贡献大的女人统治着男人。后来人类学会了制造工具,使用火,开始以打猎为生,由吃素的变成吃荤的了。打猎是体力活,男人当然比女人干得顺手,于是,氏族首领就成了男人,男人开始统治女人了。不过我总在想,是不是原始人那会儿,大家都只知道妈是谁不知道爹是谁,所以,子女多的女性自然被她众多的儿女们推举为部落首领了,等到他们明白光有妈也生不出他们来时,开始对男人重视起来,那些功能很强的男人,就成了部落首领了,不知道母系氏族社会变成父系氏族社会,有没有这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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