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弼时是我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在全党享有崇高的声誉。在“难忘的延安岁月”中,任弼时襄助毛泽东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直接参与许多重大决策的制定与实施,为革命胜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调整机构,建立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
1940年3月26日,任弼时和周恩来一起乘飞机飞越冰雪覆盖的西伯利亚,从莫斯科回到延安。
回国不久,任弼时就被任命为中共中央秘书长,负责中央书记处的常务工作,并主管中央组织部、西北局和工青妇的工作。任弼时之所以被委以重任,胡乔木曾这样分析原因:一是资历老;二是曾担任红二方面军领导人,代表着一个方面;三是从共产国际回来的。除了这三点外,胡还写道:“这里有一些微妙的关系,其他的人起不了他当时起的作用。”对于这些“微妙的关系”,胡的解释是:“任弼时是中国共产党自己产生的领导人。”
1940年10月,任弼时与张闻天等搬到杨家岭,和毛泽东住在一起,便于直接协助他的工作。虽然中共中央搬到延安已有3年多,但各个单位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整合,中央没有统一的办事机构,也没有统一的作息制度,甚至连必须的收发制度也没有,送出去的文件和物品找不到下落的情况时有发生;供给制度也不健全,抓住什么就拿什么、吃什么。当时流行一句话:“干不干,二斤半(指小米)。”总而言之,一切都不正规,游击作风很浓。
对于这种无章可循、无人负责的局面,任弼时很不习惯。
任弼时上任伊始,就把调整机构、理顺关系、干部定位、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作为首要任务。他首先建立起党中央的办公机构—一中央办公厅,自兼主任,调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李富春任副主任。李富春有极强的行政管理能力,是任弼时的左膀右臂。中央办公厅下设秘书、行政、警卫3个处,各处职责明确。接着,建立了一整套工作制度、行政制度,明确了各个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立了收发制度、会客制度、财会制度、文件管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建立起干部供给制度,规定每人每年发冬装夏装各一套,制定各级干部的津贴费标准(不过从没有发过)。
任弼时注重制度建设,讲究效率。他经常告诫办公厅的同志:“要提高工作效率,没有一套规章制度是不行的。一定要结合我们的情况,建立一套有利于我们工作开展的规章制度。”
中央办公机构走上正轨后,任弼时继而整顿中央所属各部委的工作,将中央直属机关集中到杨家岭办公,使各部委的工作很快实现正规化。任弼时还帮助整顿西北党组织的领导机构。
任弼时的这些具有开拓性的建树,确保了党中央各项工作正常、科学、高效地运转。对此,党中央和毛泽东十分重视和赞赏。任弼时的这些工作看似琐碎,实则是摸索与建立我党在部分地区执政的管理体制,并为尔后在全国执政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