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雄狮

[ 现代故事 ]

不久前,咱们在一片空地上看到了那头雄狮。它身高体壮,健康成熟,毛发是深黄色的,长髯飘飘。请原谅,正确地讲那应该是雄狮的鬃毛,但我觉得它起到的效果和男性的胡须是相同的,没什么实际用途,仅仅帅,就借用了,恳请动物学家息怒。遥想它在奔驰的时分,鬃毛高高扬起,如同围了五条优质的毛围巾。

只可惜它此刻的毛发不再是黄色,也不再飘逸。由于俯身到角马的腹部掏吃内脏,深色鬃毛浸透了鲜血,成为一种龌龊的深咖啡色。鲜血像是上等胶水,将它的毛发凝成一缕缕的硬束,如同绛红的毛笔锋。

那只倒霉的角马现在现已不能被称为马了,它的半个身躯现已消失,只剩下四肢的皮裘和一团团的骨殖。早先喷涌而出的血,已将周围几平方米的衰草和沙石变成泥泞不堪的草毡。

令人吃惊的是,在这样的杀戮之下,角马的头颅和尾部还保持完整。仅仅从前低垂的鬃须,粘结成沉重的血坨。本来结成一簇的尾,成为一缕麻绳似的弃物。最令人惊讶的是,角马的弯角一点点未曾受损,保持着宽厚美丽的弧度,闪耀着角质层特有的油亮光泽。

我本以为自己当过医生,手起刀落地翻开过人的胸腹,也一寸寸清洗过阵亡勇士的尸骨,按说看个动物世界的正常代谢进程,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可是,我高估了自己的承受力。面临如此血腥的场面,看到角马微闭的眼睑和带着体温的残肢,忍不住悲伤汹涌。还有那极为血腥的气味,将空气浸泡得彻底不能呼吸,肺和胃都痉挛不已。

我不知道这种折磨要忍受多长时间才会结束,车上的人们莫非要一向比及雄狮喋血到最终一刻才计划脱离?

我懊悔没有问清假如不想观看怎样才能逃避,现在仅有能做的便是闭上双眼。

可是,谈何容易!猛兽在前,咱们的遗传暗码根本就不允许你闭目塞听,它强烈地指令你瞪大双眼、耸起耳朵,双脚双腿的肌肉不由自主地绷紧,呼吸加快,随时准备逃命。

我斜了一眼巡守员的步枪。咱们这辆车的巡守员是位年青白人女子,她提着的AK-47成色还不错,闪着亮光。但假如雄狮来犯,我很怀疑这位年青女子能否在第一时间击毙狮子。就算是最终能够把狮子打倒,但从狮子撕开角马脏腑的利索劲儿来看,它只需一扑,咱们其间必有人会血染这片土地……我正这样充溢惊惧地想着,雄狮现已毫不恋战地结束了它的大餐,伸了伸懒腰,然后——它步履强健地向咱们的越野车走过来。

咱们在动物保护区观看猛兽进食的时分,只怕靠得不够近,现在才发觉,这不是电影,不是动物园,而是名副其实的猛兽杀戮现场。若是它意犹未尽,计划在正餐之后再来一道冰激凌,那咱们这一干人等应该是个不错的挑选。起码就算是看起来最粗糙的男人,也比那头毛发纷披的角马要细腻得多。

我坐在越野车的最高一排。假如狮子计划省劲的话,应该从底下第一排开始光临。我忙中偷闲瞥了一眼身边的印度夫妇。只见男人一动不动地搂着妻子,从背影看不到他们的脸色,我仅有能坚信的是妻子在猛烈地颤抖,她身披的那块毯子在上下崎岖。

狮子的步伐慢条斯理,符合酒足饭饱的步态。它径自踱步过来,假如它不临时起意半路拐个弯,方向应该是——径自对着最低一排的座位。

我在那一瞬并不惧怕,持置身事外的木僵状态。在动身前,导游曾告诫咱们,假如和猛兽冤家路窄,你一定不要直视它的眼睛。在动物界,直视对方的眼睛意为宣战。

我尽量躲开狮子的眼神,但一步步迫临的雄狮脑袋委实太大,除非你像申公豹似的把自己的头颅掉个儿,不然彻底无法逃避狮子益渐迫临的脸孔。它在面临路虎很近处稍微转了个弯,斜贴着路虎车身,向最高一排,也便是我的这排座位方向悄然迫临。

我眯起双眼,尽量让自己的瞳孔不聚焦,避免和雄狮的目光正面交锋,可我仍是不可避免地瞄到了雄狮的眼眸。

我距它的最近时间,能够看清雄狮下巴上尚未凝固的角马血滴,沿着胡须构成一道不完整的弧线。它的眼角有厚重的眼屎,内眼角的黄白秽物足足有一颗蚕豆巨细,像煮熟的鱼眼相同硬固。它的牙齿龇着,很黄,挂着角马零星的血丝。

冤家路窄勇者胜。假如车逃跑,猛兽就会确定你怕了它,会穷追不舍,几个箭步就会将车上的人扑下来撕碎。作为个别,你更不能跳下车来逃窜。不但由于你跑不过它,而且由于猛兽会把你当成车子这个巨兽坠落下来的片段,毫不留情地把你一口吞下去。

你也不能……

总而言之,车上的人什么都不能做,或许说能够做的仅有的事,便是等候,等候狮子的挑选。

那头体型硕大的雄狮,把它硕大的脑袋俯下来,用鼻子闻了闻路虎车的后轮胎。

我说过,我是坐在最终一排,几乎就在后轮之上。在某个瞬间,我想我和这个庞然大物,距离应该只有一尺多远吧。它无与伦比的巨子,就在我的腿边晃荡。它张嘴打了一个呵欠,那形态像极了一只扩大了百倍的棕黄色大猫。当然这一切都是我透过自己眯缝的双眼偷窥到的,睫毛像一排黑色栅栏,将我的视野切割成决裂条索。

我曾经总觉得山君像猫,现在才发觉,毕竟同属一科,狮子也像猫。

雄狮闻了闻路虎的轮胎,它的眼神在一刹那出现了某种迷惘,然后是不屑,再然后,它垂下眼皮,转动它庞大的身躯,慢慢地……走了。

在整个进程里,我一向呆若木鸡。直到雄狮走出了十米远,我还在想它会不会仅仅使了个诈,下一秒猛地扑过来将我咬死呢?

我身上仅有能够抵挡利齿的,是身披的混纺毛毯。方才被逼观察到狮子的口腔,我判别它的门齿足有五厘米长。薄薄的毛毯对于它利刃般的牙齿来说,无异于一张山东煎饼吧?(我后来查了材料,说野生狮子犬齿最长可达到12厘米以上,估量那是从骨缝开始量的。我见到的这头雄狮现已不年青,捕猎凶猛,牙齿磨损严重。)

雄狮走出百多米远后,司机轻踩油门,蹑手蹑脚地发动了车。路虎一溜烟抱头鼠窜而去,直到几公里外才停下来压惊。

咱们问女巡守员:“你惧怕了吗?”

她晃晃金色的头发说:“惧怕了,毕竟狮子离咱们这样近。”

咱们说:“狮子为什么没有吃咱们?”

女巡守员说:“估量它现已吃饱了。它接近咱们,仅仅好奇。它闻了闻车胎,我想那种橡胶的气味是它不喜欢的。它又估量了一下车子的体积,比它自己要大。这样权衡之后,它就单独脱离了。”女巡守员抚着胸口,说:“我很感谢你们。”

咱们齐声说:“感谢咱们什么呢?咱们什么也没做啊。”

女巡守员说:“便是感谢你们什么也没做啊。假如你们做了任何事,比如说发出声音或许逃跑,事情的结局可能会比较悲惨。”

我觉得,假如一定要在狮子和角马之间做个挑选,我仍是选做一只跑得更快的角马吧。祈望自己不要被狮子吃掉,能有更多的时机一次又一次地穿越大地上的马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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