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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章婺州

方拥使君节,驾言自东还。

又闻白丞相,怀绂出九关。

遂纵大船去,欲追讵能攀。

已喜所寄径,幽寻足溪山。

仍夸越西部,迥在云林间。

屋瓦遍高下,青苍更回环。

穿路竹枭枭,鸣沙水潺潺。

会有樽酒适,每需庭讼闲。

况席鼓琴旧,政行故非艰。

岁暮当趋召,驰归复玉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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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作者
曾巩
曾巩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1072)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六年(1083),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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