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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移知贺州

溪石胶船秋濑微,南山巉空势峨巍。

风露气严花草腓,天色漻漻初雁飞。

君子往守东南圻,旟旟彩错如翔翚。

象茜照地荣笏衣,先后隶从何颀颀。

初君治县参德威,吾人涵濡乐以肥。

念今夺去失所依,出者遮行居者希。

我思群公坐天围,心与星斗争光辉。

荐贤绌否言无违,迅若发石乘高机。

何此茂器时所稀,噤无一语为发挥。

敢作此什传王畿,旦暮玺书来敕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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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作者
曾巩
曾巩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1072)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六年(1083),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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