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

对酒行

蒲鞭苇杖示有刑。

补充纠错
上一篇诗文: 对酒行
下一篇诗文: 离别诗
诗文作者
曹植
曹植

曹植(192年-232年12月27日),字子建,沛国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生于东武阳(今山东莘县,一说鄄城),是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

曹植是三国时期著名文学家,作为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与集大成者,他在两晋南北朝时期,被推尊到文章典范的地位。其代表作有《洛神赋》《白马篇》《七哀诗》等。后人因其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其诗以笔力雄健和词采画眉见长,留有集三十卷,已佚,今存《曹子建集》为宋人所编。曹植的散文同样亦具有“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的特色,加上其品种的丰富多样,使他在这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文学批评家钟嵘亦赞曹植“骨气奇高,词彩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今古,卓尔不群。”并在《诗品》中把他列为品第最高的诗人。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

200 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