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乐府诗是指由朝廷乐府系统或相当于乐府职能的音乐管理机关搜集、保存而流传下来的汉代诗歌。乐府在西汉哀帝之前是朝廷常设的音乐管理部门,行政长官是乐府令,隶属于少府,是少府所管辖的十六令丞之一。西汉朝廷负责管理音乐的还有太乐令,隶属于奉常。乐府和太乐在行政上分属于两个系统,起初在职能上有大体明确的分工。太乐主管的郊庙之乐,是前代流传下来的雅公布古乐。乐府执掌天子及朝廷平时所用的乐章,它不是传统古乐,而是以楚声为主的流行曲调。最初用楚声演唱的乐府诗是《安世房中歌》17章,另外,汉高祖的《大风歌》在祭祀沛宫原庙时用楚声演唱,也由乐府机关负责管理。西汉从惠帝到文、景之世,见于记载的乐府诗主要是以上两种。
6 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