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公缀文辞,笔力乃天授。
并驱六经中,独立千载后。
谓为学可及,不觉惊缩手。
如天有日月,厥耀无与偶。
当之万象莹,所照百怪走。
此其自然光,万物安得有。
其人虽已殁,其气著星斗。
穷天破大惑,更觉功业久。
其余施诸小,未负风义厚。
当身止自善,所遇时则不。
致官九列齐,此理嗟亦苟。
去就惟用舍,士固无常守。
孔孟非其称,斗禄应未取。
惜哉天下才,甘受外物诱。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1072)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六年(1083),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