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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九日小饮

阴阳在天地,鼓吹犹橐籥。

烦蒸翕已尽,灏气乃浮薄。

群山翠相抱,尘霭如洗濯。

川源亦虚彻,派别归众壑。

嚣音灭蛙蚓,劲意动鵰鹗。

蝇蚊自不容,虽有类钳缚。

驱之旧苦众,忽去宁匪乐。

俯仰自醒然,意适忘体瘼。

天运虽已晏,生物固未剥。

姜芋圃可掘,禾黍田始获。

脱苞紫粟迸,透叶红梨渥。

幽花媚清景,鲜丛耀新萼。

西风动孤格,露晓愈修擢。

能终犯寒沍,讵可忽纤弱。

况当九日近,家酿成已昨。

温颜几杖适,弱质衣冠恪。

闺门自可会,非必千里约。

筝匏出人指,逦迤奋宫角。

初严小人献,终拜长者酢。

清言喜自洽,细故忧可略。

幸无职事顾,况荷租赋薄。

读书有休暇,得醉且吟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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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作者
曾巩
曾巩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1072)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六年(1083),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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