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与刺史,秩等二千石。
人生不知足,奔驰竟朝夕。
谁能话名理,尊酒时促席。
贤愚在相远,业玕映业荻。
多谢张南巢,诗筒肯予觅。
琅琅若明珠,其来自灵壁。
僧房聊解鞍,当暑得偃息。
挽回清微风,笔有万钧力。
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庐州濡须人。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卒于孝宗乾道五年,年七十七岁。善文,明白晓畅,诗亦真朴有致。为人慷慨有气节。宣和六年,(公元一一二四年)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以切直抑制下列。调历阳丞。绍兴和议初成,之道方通判滁州,力陈辱国非便。大忤秦桧意,谪监南雄盐税。坐是沦废者二十年。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以朝奉大夫致仕。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四库总目》相山词一卷,《文献通考》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