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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事魔十诗

莫念双宗二会经,官员条令至分明。

罪流更溢三千里,白佛安能救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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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作者
李兼
李兼
(?—791)唐陇西人。玄宗天宝中,仕为校书郎。后为州司马,累迁大州刺史。代宗大历十四年,自秘书少监兼侍御史授鄂州刺史、当州防御使。德宗建中三年,改鄂、岳、沔三州观察防御使,讨梁崇义。襄阳平,加左散骑常侍。旋又副曹王皋讨李希烈,以泾原乱,遂止。贞元元年,为江西观察使。罢省军士,收其资粮,以为月进,希固恩宠。又进六尺高银瓶。人以此少之。七年,征拜国子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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