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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次十七叔去郑诗韵二章以寄家叔一章以自咏

蚍蜉堪笑亦堪怜,撼树无功更怫然。

赋就柳州聊解祟,诗成彭泽要归田。

身谋共悔蛇安居,理遣须看佛举拳。

怀祖定知当晚合,次君未可怨稀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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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作者
陈与义
陈与义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今陕西西安),自曾祖陈希亮从眉州迁居洛阳,故为洛(今河南洛阳)人。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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