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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范景山先丈逸事

朅来范公亭,闻昔范老子。

盛德自有铭,逸事有来纪。

如彼沙汇坟,实葬外舅氏。

累累冢十四,谁计后不祀。

怀券售之人,枯骨吸掷弃,

公心恻恻然,能忘我先妣。

猛捐十倍价,复此不毛地。

至今上冢饭,免为若敖鬼。

又如域西山,寸山寸金置。

山人已过望,我怀不自已。

当公未死时,而适山人死。

顾斥眠牛冈,欲葬惟其意。

夫先妇随后,同穴坟隆起。

世降俗日薄,安识仁与义。

先世未百年,来者已弗记。

况于外氏家,代尽子孙事。

买山未一刻,卖者不敢视。

况容卖主葬,为人重于己。

中心所乐为,焉有一毫伪。

死者岂无知,造物非块尔。

公虽不求报,感应乃常理。

后嗣何其贤,相与继前志。

范氏其兴乎,吾无閒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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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作者
陈著
陈著
(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谦之,一字子微,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宝祐四年(一二五六)进士,调监饶州商税。景定元年(一二六○),为白鹭书院山长,知安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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