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柳侵街水接门,东风缬缬澹微温。
久乘下泽无官韵,乍着红衫有摺痕。
皓首?颜俱入市,碧芽新鸟又成村。
归来且坐梅花下,倒却鹅黄四五樽。
湖柳侵街水接门,东风缬缬澹微温。
久乘下泽无官韵,乍着红衫有摺痕。
皓首?颜俱入市,碧芽新鸟又成村。
归来且坐梅花下,倒却鹅黄四五樽。
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
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史称公安三袁,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