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禽劝我归,主人留我住。
一笑谢主人,我自归无处。
拟借溪边三亩春,结茅依树不依邻。
伐薪政可烦名士,分米何须待故人。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今陕西西安),自曾祖陈希亮从眉州迁居洛阳,故为洛(今河南洛阳)人。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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