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
2011年9月1日(农历2011年8月4日),我国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2011年9月1日,我国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至3500元。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今天表示,此次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是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三次调整。此次修改将会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以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此次提高后,我国工薪收入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比例,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目前的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税法修改后,个税的减收情况,王建凡介绍,根据静态测算,全年将减收1600亿元左右,其中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制结构带来的减收约是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税的46%。从新修订的个税法实施时间9月1日算起,今年后4个月的个税减收约5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