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望厦条约》签订
在176年前的今天,1844年7月3日(农历1844年5月18日),《中美望厦条约》签订。1844年7月3日,美国专使顾盛与两广总督耆英在澳门附近望厦村签订《中美望厦条约》。这是美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签订后,美国接踵而至,派顾盛率军舰3艘于1844年2月抵澳门,用战争恫吓和外交讹诈手段胁迫耆英签订了《中美五口贸易章程》即《望厦条约》,共34款。附有《海关税则》。通过此约,美国不仅获得了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约中所攫取的一切特权,而且:一、扩大了领事裁判权的范围;二、进一步剥夺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由英国的所谓“秉公议定”到须经美国领事官“议允”;三、规定美国兵船可以自由闯入中国领海,任意到中国各港口“巡查贸易”;四、允许美国在五口建立教堂、医院等。条约最后一款还规定12年后修约,为日后向中国勒索新的侵略特权预埋了伏笔。《望厦条约》的内容,是对《南京条约》的扩展,因而也就更加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