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制造万宝山事件
在89年前的今天,1931年7月2日(农历1931年5月17日),日本人制造万宝山事件。万宝山事件的冲突现场万宝山位于长春西北约30公里的长春具三区境内。这里完全是中国政府所辖之地,既不是“满铁”附属地,也不属于1909年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日图们江界约》所定的特区。1931年4月间,“长农稻田公司”经理郝永德,在万宝山地区租得肖雨春等生熟荒地400余垧,为期10年。呈具有案。“查租种稻田例须经过官府许可之程序”,但是郝永德不经县政府批准,就擅自将上述土地转租给被日本帝国主义剥夺了土地而流落到中国来的朝鲜农民李升熏、李造和等9人耕种,也以10年为期,此项契约也未交报长春县政府批准立案。到5月上旬,在长春居住的朝鲜农民40户计200余人移居该处,立即从事开垦。此处地势甚洼,朝鲜农民为了引伊通河水灌溉,便着手在中国农民的熟田里开设一条引水渠。5月31日,长春具政府派县公安局长鲁绮率步骑兵200余名,到马家哨口制止朝鲜人挖沟修渠。就在这时,日本驻长领事田代派土屋波平、高桥和两名日警赶到万宝山,胁迫朝鲜人继续动工。6月1日朝鲜人仍未停工,挖沟人数最多时达170余名,态度也变得十分强硬,声称他们是“受日人命令来此种稻,至死不能停工出境”,6月30日,长春县二区三区受害农民500余人在万宝山召开“反对日警嗾使韩民筑堰后援大会”,决议联合各受害村庄,按户出工,进行填沟平坝。7月1日,在后援会的号召下,“民众三、四百人各持锹锄,填塞韩人所开之水道,长及二里有余,日警骤向民众开枪”。7月2日,矛盾冲突终于爆发。约在早晨7点30分左右,中国农民四五百人各执铁锹镐头向水沟方向前进。8时左右,日本警察向中国农民猛扑过来进行镇压,“是时有日人11名在壕里见民人即行开枪,民人见日人开枪射击,恐被其害,并开枪向空中还射,约有半时之久”。11时左右,驻长日领田代派日警30余人分乘两辆卡车增援万宝山,下午3时左右到达马家哨口。下午3时,田代又派守备队骑兵50名由长春赴万宝山。午后到傍晚这些日警奔入稻田区,“赴各村捕人,并搜缴华农自卫枪弹”井“将村民捕去十五六人严刑吊拷灌煤油及辣椒水”,中国农民受尽日本警察的残酷折磨。接着,日方加派大批警察携带枪炮至万宝山一带布防,遍布地雷,挖掘战壕,禁止中国人在5里之内通行。在日本警察的武力保护下,李升熏等人完成了引水工程,并于7月11日通水,由于伊通河中流垒坝截流,水涨时淹没2000余垧良田。大坝放水以后,日警仍未放弃对中国农民的镇压。7月15日,日警传知附近民户“到马家哨口看演机关枪,演毕询问该民等‘前次平沟有无在内?’又问‘日人买菜汝等为何不卖?’‘你们知道吗?此为机关枪,一秒钟能射若干响,你们如不怕,再有格外举动,我们用此枪即将你们均行打死’”。当场还把一个空瓶抛入水中用机枪打得粉碎,然后又威胁中国农民:你们再敢填沟,就像酒瓶子一样打个粉身碎骨。朝鲜人挖的引水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