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首次发布
2013年12月23日(农历2013年11月21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首次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201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提出的。2014年2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第一层面、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第二层面、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第三层面、个人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扩展资料:“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