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专利局
在40年前的今天,1980年1月14日(农历1979年11月27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专利局。1980年1月14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简称中国专利局。时任国家科委副主任武衡兼任中国专利局局长。在业务大楼建成之前,中国专利局曾度过一段艰苦的创业时期。上图是中国专利局昔日办公地点之一——北京西郊八里庄。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作为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受国务院委托,对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提出修订方案,并负责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参与制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依法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对复审、撤消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制订全国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指定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地方、部门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制订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指导专利许可贸易;参与、指导以知识产权的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规划、推动专利法的宣传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专利代理人的考核和资格确认工作,审批专利代理机构,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管理国家专利文献,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指导部门、地方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加强专利信息向社会各个领域的传播,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管理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交流活动,参与和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中国专利局(即后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保护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