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被查
2016年2月4日(农历2015年12月26日),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被查。刘志庚。2016年2月4日,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刘志庚简历刘志庚,男,汉族,1956年6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入党,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教育: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本科学历)。1973.10-1979.08兴宁县陂宁公社小学教师;1979.09-1983.07吉林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1983.07-1989.03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长;1989.03-1990.02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处长;1990.02-1991.12深圳市计划局局长助理;1991.12-1992.12深圳市计划局副局长;1992.12-1993.08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区政府负责人;1993.08-1995.07深圳市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1995.07-1995.08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兼区长;1995.08-2002.04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其间:1996.09-1999.06在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2002.04-2004.02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2004.02-2004.03东莞市委副书记;2004.03-2004.04东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04.04-2004.05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4.05-2006.03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06.03-2006.04东莞市委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06.04-2006.05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06.05-2011.11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东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11.11-广东省副省长十七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十届人大代表。(简历摘自广东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