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中英北京条约》
在160年前的今天,1860年10月24日(农历1860年9月11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中英北京条约》。图中的额尔金勋爵手持劫掠的中国珍宝,这在他此行所攫取的东西中显然是微不足道的。1860年10月24日,钦差大臣奕忻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签订《中英北京条约》。10月13日,英法侵略联军占据安定门,进占北京。16日英法代表向清政府主持和议的代表恭亲王奕忻提出赔偿英法恤银50万两在22日交付的要求。并规定23日交换《天津条约》批准书,订“续增条约”。逃到热河的咸丰帝下令“只可委曲将就,以期保全大局”。于是奕忻秉承旨意全盘接受英人条件,在北京签订了不平等条约。此约原名《中英续增条约》,共九款。除确认中英《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英国又扩大了如下侵华权益:赔款增为800万两;增开天津为商埠;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将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司割让给英国。北京条约的签订使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英国侵略者如愿以偿。签约后,英国即表示扶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并支持洋务派奕昕当政。1860中英北京条约附图评论:腐朽没落的满清在近代史上无数次让中国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