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筹办“新政”机构成立了督办政务处
在119年前的今天,1901年4月21日(农历1901年3月3日),清廷筹办“新政”机构成立了督办政务处。新政督办大臣之一王文韶1901年4月21日,清廷成立了以奕邝为首的督办政务处,作为主持“变法”的机构,筹办“新政”。李鸿章、荣禄、昆冈、王文韶、鹿传霖为督办大臣,刘坤一、张之洞为参予政务处大臣,总揽一切新政事宜,负责制订各项措施,掌管各地官吏奏章及办理全国官制、学校、科举、吏治等。但政务处并无实权,只不过是军机处的骈枝机关,主要任务是参酌中外的政治民政部列成条文,汇编成“政典”供西太后参考。而在举办“新政”过程中起实际作用的还是各省督抚,尤其是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和直隶总督袁世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