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人运动领袖李立三逝世
在53年前的今天,1967年6月22日(农历1967年5月15日),中国工人运动领袖李立三(原名李隆郅)服药自杀。李立三李立三,原名李隆郅,曾用名李能至、李诚、李敏然、李明、柏山等。1899年生,湖南醴陵人。1967年6月22日,中国工人运动领袖,曾任中共实际领导人李立三(原名李隆郅)服药自杀,享年67周岁。1980年其获得平反。李去世后,验尸报告显示尸体身高与李身高有巨大差异,这也成为李去世的谜团。图为1946年时,李立三和妻子李莎(俄罗斯人,后入中国籍)及女儿李英男合影。李立三早年曾在护国军程潜部当兵。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20年和赵世炎等在法国组织“劳动学会”,1921年回国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和刘少奇到安源从事工人运动,任安源工人俱乐部主任。1923年任中共武汉区委书记。1924年任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1925年参加领导五卅运动,任上海总工会委员长。同年冬去苏联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六次执委会扩大会议和赤色职工国际会议。1926年回国。在第三、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均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先后任组织部长、秘书长。1927年参加南昌起义,任中共前敌委员会委员、革命委员会委员和政治保卫处处长。1927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1930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宣传部部长期间犯过“左”倾冒险主义错误。1931年赴苏联学习,曾参加共产国际”七大”,并参加赤色职工国际和外文出版局的上作,任中文部主任,主编《救国时报》,主持马列主义经典著作的翻译工作。1946年春回国后先后任军调部东北三人小组成员,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敌工部部长、城工部部长等职。1948年任中共中央东北局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建国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劳动部部长、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等职。在中国共产党第四、五、六、七、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均当选为中央委员。1959年当选为政协第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他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于1967年6月22日去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平反。著有《中国职工运动简论》、《五卅运动史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