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10月21日,一个4岁的小女孩和邻家的小朋友在穿过马路时,被一辆违章的大货车卷入了了飞奔的轮下,在一声凄厉的刹车声中,小女孩邻家的小朋友当场当场死亡,成了又一个轮下之鬼,一个活泼泼的孩子,在一分钟之内,就从人间蒸发了,这个小女孩,在这短短的一分钟之内,这一辈子就在也不能站立起来,自由行走了。
这个小女孩就是生活在云南省陆良县马街镇庄上村的钱红艳,人们称她为“篮球女孩”。
为了让小红艳能够走路,恢复自由,她的爷爷想了不少办法,最终决定把她的身子插进半个篮球里,让她用手拿着两块像电熨斗一样的木质“手垫”,这样,她就可以像蚯蚓一样“突、突、突”地向前蠕动。当遇到有上坡的地方,小红艳先用两块“木手垫”撑起身体,紧紧地抿住小嘴巴,脸憋得比关公还红,把身下的用力“摆”上去,然后再使劲地往前“走”。从那时到现在,小红艳用童年最美好的时光磨烂了8个篮球,以后的路,还很长,她这一辈子幸福吗?
这次的事故难道责任全在于小红艳和开车的司机吗?不!这绝对不只是他们的责任,还有小红艳的的父母,他们也有一定的责任!
人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们的一切所做的任何的一件事情对自己的孩子都有相当大的影响。交通事故已成为我国儿童意外伤害的第一类因素。许多起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父母的关系。在家庭中,父母做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我们接触最多的成年人,是我们无声的榜样。由于我们年幼无知,缺少经验,生活中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都比较差,如果天下的父母都不对自己的孩子进行不可缺少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和培养,那么意外伤害就有可能随时从天而降。那时你就会后悔不已,更严重的还可能导致自己的残疾或者死亡。为了减少儿童受伤害,必须从娃娃抓起。应该从小灌输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为你的孩子和你穿上一层安全的‘防弹衣’。
许多儿童的意外伤害大多发在忙碌的家庭中,特别是在农村,由于孩子多,大人们顾不过来或根本没人照看,最容易导致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如果一旦发生,我们可想而之这个后果是多么的严重,为自己的孩子留下一道心理创伤,划下了一条深深的阴影,记住了一段多么恐怖的经历!为自己又多留下了一串晶莹的泪珠,多操了一个心,多了一份忧虑!
“篮球”的事已经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望全天下的父母们以此为诫,以此为训,为你们我们敲了一个警钟!我们全天下亿亿万万的儿童坚信有了你们的努力,和我们的拼搏一定会创造出一片更加和谐,美好,安全的蓝色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