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桓公·桓公十年

桓公十年原文

  【经】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传】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

  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

桓公十年译文

  十年春季,曹桓公逝世。

  虢仲在周桓王那里进谗言诬陷大夫詹父。詹父有理,带领周天子的军队进攻虢国。夏季,虢公逃亡到虞国。

  秋季,秦国人把芮伯万送回芮国。

  当初,虞公的兄弟虞叔藏有宝玉,虞公向他索求玉。虞叔没有进献,不久又后悔这件事,说:“周朝的谚语说:‘百姓没有罪,怀藏玉璧就有了罪。’我哪用得着美玉,难道要用它买来祸害?”于是就把玉璧献给了虞公。虞公又向虞叔索求宝剑。虞叔说:“这是没有满足了。满足不了,祸害会连累到我身上。”于是就攻打虞公,所以虞公逃亡到共池。

  冬季,齐国、卫国、郑国联军前来和我军在郎地作战,我国是有理的。

  当初,北戎多次骚扰齐国,使它困疲,诸侯救援齐国,郑国的公子忽有功劳。齐国人给诸侯的军队馈送食物,让鲁国确定馈送的次序。鲁国按周室封爵的次序把郑国排在后面。郑国人发怒,请求齐国出兵。齐国人率领卫国军队帮助郑国,所以《春秋》不称这次战争为“侵伐”。先记载齐国和卫国,是按照周室封爵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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