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解释
旧时相传行诈之人用墨鱼腹囊中黑液书写的文契。 宋 叶廷珪 《海录碎事·人事上》:“乌贼契, 江 东人取乌贼墨书契以绐人财物。书迹如淡墨,逾年自消,唯空纸耳。”参见“ 乌鰂墨 ”。参阅 宋 周密 《癸辛杂识续集下·乌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