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yí zhǔ jì chéng | 注音 | ㄧˊ ㄓㄨˇ ㄐㄧˋ ㄔㄥˊ |
首字母 | yzjc | 词性 | 名词 |
近义词 | 遗赠、 遗留、 遗言、 遗示、 遗命 | ||
反义词 | 放弃、 舍弃、 放任、 捐弃 | ||
基本解释 | 死者生前用遗嘱规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份额的法律行为。遗嘱指定继承遗产的人是遗嘱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