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掌”古称“拊掌”,今谓之“拍手”,表示高兴的肌体语言,是内心激动、兴奋情绪的外部表现,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鼓掌起源于何时何地,今已无从考证。在我国,对鼓掌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先秦法家代表人物韩非的《韩非子·功名》一文,文曰:“人主之患在莫之应,故曰:一手独拍,虽疾无声。”言下之意,两手相拍,才会有声音。当然它的本意与后来人们常说的“一个巴掌拍不响”的意思已相去甚远。这说明公元前230年左右已经有了鼓掌之说。
鼓掌是指两只手互拍,表示认可和赞同的一种肢体反应。鼓掌的标准礼仪为:双手置于胸前,用右手掌轻击左手掌,通常不少于10次,表示鼓励或欢迎。掌声的时间越长,就表示越热情越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