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统治者对公文都有明确的规定。秦代上行文为奏,下行文为制、诏。汉代上行文区分为四品:章、奏、表、议;下行文分为四类:策书、制书、诏书、戒书。魏晋南北朝公文同前代大略相似。隋代公文大都是梁代定制。唐代下行公文有六:制、敕、册、令、教、符;上行公文也有六:表、状、笺、启、辞、牒;平行公文有三:关、移、刺。
宋代公文上承唐代体制,种类更趋繁杂。元代公文略有变化,如诏令称圣旨,命令称令旨,指令称懿旨,并增加了一些新的文体,如行移、申状之文。
所以对于皇帝的诏令称为圣旨,对于皇太后或皇后的诏令或指令称为懿旨。